2025年12月31日,南宁市公安局交管支队五大队查获一起使用变造机动车号牌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驾驶人陈某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罚款40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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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民警根据线索在南宁市平西支一路一停车场内查获一辆涉嫌变造号牌的机动车。民警现场核查确认,该车实际车牌为“贵A”,驾驶人陈某使用变造手段将“贵”字覆盖为“桂”字,属于使用变造的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交警提示:广大驾驶人,机动车号牌是车辆合法的身份标识,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属于严重违法犯罪行为。请广大驾驶人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同守护道路交通安全。

来源:南宁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