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稳定房地产市场”是高层对今年房地产工作的定调。
在稳定市场过程中,发挥好各项房地产减税政策可以有效提升市场活跃度,持续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个税政策
1月14日,财政部、国税总局、住建部等三部门联合发布公告,决定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继续支持居民改善住房条件。
根据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其中,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公告显示,新购住房为新房的,购房金额为纳税人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网签备案的购房合同中注明的成交价格;新购住房为二手房的,购房金额为房屋的成交价格。
享受优惠政策的纳税人须同时满足相应条件,即:纳税人出售和重新购买的住房应在同一城市范围内。同一城市范围是指同一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所辖全部行政区划范围;出售自有住房的纳税人与新购住房之间须直接相关,应为新购住房产权人或产权人之一。
充分发挥政策组合拳效应
实际上,上述政策自2022年10月落地实施以来,已先后经历了两次续期,进一步体现了政策的延续性和稳定性。
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认为,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利于购房者节约房产交易环节成本,对处于入市临界点的潜在购房需求具有显著的释放效应,促进市场交易活跃度提升。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严跃进表示,这一政策的延续非常关键,与2025年底的增值税减税政策一样,进一步减少了相关税费成本,彰显了税费政策对住房市场尤其是住房改善层面的支持导向,也进一步体现对今年着力稳定房地产市场的支持和动作。
从去年底至今出台的相关政策内容看,持续降低购房交易成本是2026年房地产领域的政策导向之一。
对此,严跃进建议,各地要利用好此类政策,和其他政策进行叠加,充分发挥政策组合拳效应。同时把握房价趋稳等利好因素,促进购房市场活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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