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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个别自媒体策划演绎打架斗殴、恶意挑衅等冲突剧本,以逞凶斗狠吸引关注,严重污染网络生态。此前,中央网信办部署开展“清朗·整治恶意挑动负面情绪问题”专项行动,重点整治恶意挑动对立、宣扬暴力戾气等负面情绪问题,着力营造更加文明理性的网络环境。各地网信部门严格对照工作要求,加大对网民举报集中问题的处置力度,规范自媒体传播秩序。现通报湖南郴州2起典型案例。

案例一:低俗暴力直播被约谈

安仁县网信办根据网民举报发现,曹某某(账号粉丝2.5万)和尹某某(账号粉丝821)为博取流量,在网络直播PK中用方言辱骂他人,同时以“牙刷敲头”“拖鞋抽脸”“水下按头”等方式传播暴力内容,扰乱互联网传播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针对上述主播存在的违规事实,安仁县网信办联合县公安局对曹某某、尹某某进行约谈教育,详细通报其直播存在的具体违规问题及其危害性,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责令立即整改。两人表示,已认识到自身违法违规行为的危害,承诺今后将严格遵守互联网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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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仁县网信办联合县公安局约谈相关网络主播。

案例二:摆拍恶搞被约谈

桂阳县网信办工作发现,属地自媒体账号“崽*我”(粉丝3.1万)发布整蛊挑战类视频,以所谓“接受粉丝私信挑战”为由,刻意制造掀翻正常用餐群众餐桌、关闭正常上网群众主机等冲突场景,且未标注虚构演绎标签,未及时管理视频跟帖评论区不当言论。

桂阳县网信办对该账号负责人进行约谈教育,详细指出账号违规问题,明确虚假摆拍内容对网络秩序的不良影响。当事人表示充分认识自身错误,当场删除全部违规摆拍视频,签订文明上网文明用网承诺书,承诺后续将严格落实内容审核责任,自觉传播网络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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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阳县网信办约谈相关自媒体账号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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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小课堂开讲啦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三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或者随意殴打他人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无故侵扰他人、扰乱社会秩序的寻衅滋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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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全国网络举报

编辑|李文彬

柳州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出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