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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11日,泉南高速江西宁都段。王某驾车在快车道行驶,行至互通枢纽时忽然减速向右变道,并在慢车道停了下来。慢车道上一辆小车紧急减速并向左避让,却不幸被快车道后方驶来的另一辆小车追尾。
事故造成两车受损,幸无人员受伤。王某未与两车发生接触,直接进入匝道离开。
交警锁定王某车辆后依法对其进行调查。王某称当时忽然觉得肚子不舒服,便想从匝道下高速去休息,并称自己变道时没观察后方情况。
交警对其进行了严肃的批评和安全教育,依法认定王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并对其“在高速公路行车道上违法停车”的行为,依法处罚款200元、驾驶证记9分。
交 警 提 醒
高速公路上车速很快,随意变道或停车极易导致追尾碰撞,且后果往往比城市道路上要严重得多!若确因紧急情况(如发生事故、车辆故障、突发疾病等)需要停车,应当将车停入应急车道并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千万不能在行车道内停车!
来源: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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