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荔枝锐评)

转自:荔枝锐评

据央视新闻1月14日报道,市场监管总局根据前期核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对携程集团有限公司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垄断行为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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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程此次被立案调查,是多方投诉积累与地方监管持续预警后的必然结果,它为高速发展的OTA在线旅游行业敲响了合规经营的警钟。

作为国内在线旅游平台的龙头,携程加上其投资的同程旅行,在酒旅市场的市占率接近70%左右,形成了显著的市场支配地位。然而,行业优势并未转化为良性发展的动力,反而逐渐异化为压榨商家、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工具。

据公开报道,在此次市场监管总局“亮剑”之前,携程早已因一系列涉嫌不正当竞争的行为,频频被地方监管部门“点名”。

如去年8月,携程被贵州市场监管部门约谈,直指其可能存在的“二选一”、技术干预定价、订单生效后毁约或加价、价格欺诈等问题。紧接着9月,郑州市场监管部门又对其进行了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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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2月中旬,云南省旅游民宿行业协会发布相关公告

密集的“点名”约谈背后,大量中小商家可谓苦其久矣——面对平台的强势,它们往往陷入“不听话就没流量,听话就没利润”的死循环,失去了定价自主权,利润空间被不断压缩,经营陷入被动局面。

而在消费端,携程同样饱受诟病,除了广受质疑的大数据杀熟外,订单确认后无故毁约、到店无房、坐地加价等指控,在旅游旺季更是频繁上演,严重损害消费者体验与信任。

平台在攫取超额利润的同时,其服务信誉与用户信任也在被不断侵蚀,最终导致消费者与平台之间关系的极度紧张。

无论是强迫商家“站队”,还是对消费者实施差异化定价,其本质都是平台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将技术与数据优势,转化为对上下游的单方面压制,动摇了公平竞争的市场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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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强调的是,拥有市场支配地位本身并不违法,但若借此排除、限制竞争,损害商家与消费者的正当权益,则明显触碰了《反垄断法》的红线。

遗憾的是,此前来自地方监管层面的“黄牌”警告,似乎并未触动携程庞大商业机器的神经。

此次监管总局对携程立案调查,是对社会关切与市场呼声的积极回应,再次彰显了监管部门强化反垄断、防止资本无序扩张的坚定决心——无论企业规模多大、市场地位多高,都必须将经营活动严格置于法律框架之内。

这不仅是一次对携程个体行为的纠偏,更是对整个在线旅游乃至平台经济生态的一次深刻警示。

OTA(Online Travel Agency,在线旅游平台)连接着亿万消费者,以及千千万万的中小商家,本应成为提升资源配置效率、优化消费体验的重要桥梁。但如果平台滥用技术优势,将市场支配力异化为压榨工具,最终损害的是整个行业的健康和发展前景。

平台型企业,尤其是头部企业,必须深刻认识到,市场支配地位既是市场赋予的信任,更是沉甸甸的社会责任,绝不能将其当作肆意妄为的筹码。

中国在线旅游市场潜力巨大,前景广阔,但行业的发展不能建立在对上下游的过度榨取之上。加强监管并非为了遏制发展,或者打压某个企业,而是为了清除积弊,矫正偏离的航向,推动构建更加公平、透明、可持续的市场秩序。

如今,互联网行业已步入下半场,竞争的核心不再是规模与速度,而是责任与治理能力的较量。国家监管部门此次果断出手,再次向全社会传递出清晰而坚定的信号:公平竞争的红线,不可逾越。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