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汕头市纪委监委通报5起破坏营商环境的典型案例,其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原委员、原三级高级法官陈林玉任性用权,妨碍司法公正问题。

2019年至2023年,陈林玉在担任濠江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澄海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三级高级法官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多名请托人在案件办理、执行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破坏法治化营商环境。陈林玉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