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直播时的气话,从网络空间一路烧进地方法院,成了公诉案件。网红“馆长”陈之汉这回摊上的事,表面看是“恐吓公众罪”,里子却搅动着舆论场一池浑水。
事情的起点简单得有点荒诞。直播镜头前,情绪上头的馆长对着留言区念出那句“把赖清德的狗头斩下来”。这话狠不狠?狠。但放在他那种充满草莽气息、惯用夸张言辞的直播风格里,熟悉他的观众恐怕更多会把它视为一种情绪宣泄,而非字面意义上的行动计划。他自己事后辩解,不过是复述网友留言,并非本意。可司法机器一旦启动,就不再看直播间里的情境逻辑了。
新北地检署以“恐吓公众”和“危害安全”提起公诉,这个切入角度很微妙。它避开了直接论证“赖清德个人是否感到恐惧”这个可能难以取证的主观环节,转而强调言论对“公众”安全感的冲击。这就像把一块石头扔进池塘,起诉的理由不是石头有没有砸中特定的鱼,而是它激起的涟漪扰乱了整片水域的安宁。从法理技术上讲,这或许提高了起诉成立的几率。
馆长的反击则充满了街头智慧式的刁钻。他直接把球踢回给赖清德,要求对方亲自出庭作证,并抛出“不出庭就应判我无罪”的论调。这招很高明,瞬间把一场个人与司法机关的对峙,部分扭转成了他与赖清德之间的直接角力,将了对方一军。赖清德那句“原告才需要出庭”的回应,在法律程序上没错,但在舆论场里,却被解读出一种置身事外的冷淡。一方咄咄逼人,一方避而不接,这场戏的张力就出来了。
资深媒体人谢寒冰点出的那句“政治意味浓厚”,恐怕才是戳中了很多人心照不宣的感知。一起网红口嗨引发的官司,为何能迅速升级为公诉?背后有没有杀鸡儆猴、敲打特定舆论风向的考量?当民众开始普遍用“政治打压”的滤镜去审视一桩司法案件时,无论判决结果如何,司法公信力已经输了一程。这才是此案最值得警惕的地方:它可能正在消耗某种宝贵的信任资源。
法律自有其严谨的尺度,要判断是否构成“恐吓”,需要证据链,需要论证其造成的社会危害程度。但公众的情绪和认知,往往遵循另一套更直白、更感性的逻辑。很多人会困惑:如果这样一句明显带有情绪化、表演性质的言论需要被严肃公诉,那么网络上浩如烟海、边界更模糊的攻讦与诅咒,又将如何处置?执法标准的统一性和可预期性,成了人们心中的一个问号。
这起案子像一个多棱镜,折射出好几重问题。一是网络言论边界的老难题,在情绪化、表演化的直播生态里,法律的红线该如何清晰且合理地划定?二是公众人物与普通民众在面对尖锐言论时,忍耐的尺度是否应该不同?三是司法行动如何避免被解读为带有选择性,从而维护其超越政治纷争的中立形象?
最终法庭会怎么判,是法律技术的较量。但在这之前,公共舆论场里已经完成了一轮无声的投票。人们关注的或许不是馆长会不会被定罪,而是自己将来在网络上说话,会不会因为一时的口无遮拦而面临不可预知的风险。当“因言涉讼”的担忧开始蔓延,哪怕只是极少数情况,它对公共讨论氛围产生的“寒蝉效应”,可能比一纸判决的影响更为深远。
法律应当惩戒真正的恶意与危害,同时也需为社会的呼吸保留必要的弹性空间。这其中的平衡,考验的不仅是法条,更是智慧。馆长的官司最后可能只是一场风波,但它留下的关于言论、权力与恐惧的讨论,值得所有身处这个时代的人仔细想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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