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证券报
1月15日晚,容百科技发布关于再次延期回复《问询函》暨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公告,针对1月13日《问询函》中提及的“根据公司提交的公告及备查文件,协议中并未对总销售金额进行约定,公司未公告销售金额的确定依据”做出说明。
容百科技称,协议未约定采购金额,“1200亿元合同总金额”是公司估算得出,最终实际销售规模需根据实际订单签订时的原材料价格以及数量确定,销售金额具有不确定性。
1月13日,容百科技公告称,与宁德时代签署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采购合作协议,协议约定,自2026年第一季度开始至2031年,容百科技合计为宁德时代供应国内区域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预计为305万吨,协议总销售金额超1200亿元。
随后,容百科技收到上交所《问询函》。《问询函》提出,前期公告显示,公司已披露拥有的建成磷酸铁锂产能与本次协议预计供应的产量相差甚远。
上交所要求公司补充披露协议中关于每年产能的具体约定,结合公司拟建和在建产能、协议期内产能收购计划、资金储备和战略规划等明确说明公司是否具备相应履约能力。自查相关协议周期长达6年、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具体采购需求不确定性、产能储备的不可预期性等对公司披露内容准确性的影响。
《问询函》还提出,公告显示,在满足对方技术、成本、质量、交付需求的前提下,对方给予公司项目开发的优先权,并优先导入、使用公司提供的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对方最终采购量及公司的需求保障以双方后续签订的框架性、年度性的或者单笔采购合同为准;双方未依本协议规定履行任何强制性义务,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根据协议约定支付违约金。
上交所要求公司补充披露截至目前双方是否签署关于产能建设、产品数量各年交付、产品销售价格调整机制等约定,全面自查并完整披露关于协议的全部重要内容。补充披露公司目前是否拥有产品交付的技术、标准、质量等前提条件,为达预期所需要支出各项成本费用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的影响;补充披露协议约定的双方强制性义务及具体违约责任,如触发相关违约责任对公司预计影响。
容百科技1月15日公告称,收到《问询函》后,公司积极组织管理层及相关方按照要求逐项认真准备答复工作,鉴于《问询函》涉及的其他事项需要进一步核实,公司股票于1月16日将继续停牌1日。
公司股票已于1月14日和1月15日停牌2日。
对于签署合作协议的影响,容百科技此前公告中提到,一方面,在海外地区,磷酸铁锂动力电池市场仍有较大的发展空间。另一方面,随着锂电技术的发展,使得储能电池大规模应用成为可能,进入爆发式成长阶段,磷酸铁锂仍具备巨大的市场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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