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注塑机进口清关具体流程(2026年新规适配版)
旧注塑机作为典型旧机电产品,清关流程较普通货物更复杂,核心风险点集中在“是否符合进口资质”“CCIC检验合规”“单证信息一致”三大维度。流程整体分为**进口前筹备(发货前)、到港后清关(口岸环节)、放行后监管(属地环节)** 三阶段,各环节环环相扣,缺一不可。
第一阶段:进口前筹备(发货前1-3个月,关键合规前提)
此阶段核心是“扫清准入障碍”,确保设备可进口、文件备齐,避免发货后因合规问题退运,造成损失。
1. 合规性判定与归类预审(1-3个工作日)
- 先明确旧机电属性:对照海关总署243号令,符合以下任一情形即判定为旧设备——已实际使用(非测试调试)、未使用但超质保期/存放过久导致部件老化、新旧部件混装、经过翻新(需提供官方翻新证明),严禁隐瞒属性申报为“新机”。
- 精准归类HS编码:根据注塑机锁模力、注射量、驱动类型(电动/液压)确定10位HS编码,例如锁模力≤1000kN的旧注塑机归为84771010,超1000kN则归为84771090。通过“单一窗口”查询对应监管条件:含“6”需办CCIC装运前检验证书,含“O”需办自动进口许可证(O证)。
- 核查准入范围:登录海关总署官网,对照《禁止进口的旧机电产品目录》,确认设备未超使用年限、不属于淘汰机型(如部分老旧液压注塑机因环保不达标被禁入),避免触碰监管红线。
2. 办理前置文件(核心环节,15-35个工作日)
(1)CCIC装运前检验证书(必办,旧机电“通行证”)
这是旧注塑机进口的强制性文件,需在设备启运前完成,证书有效期6个月,超期需重新办理。
- 办理流程:通过“旧机电产品进口管理系统”提交申请,上传设备铭牌照片(清晰标注制造商、生产日期、型号)、贸易合同、发票、原厂说明书;海关审核通过后,指定境外CCIC分支机构(或授权机构)现场检验。
- 检验核心内容:核查设备外观完整性、电气安全(接地、绝缘)、机械防护装置、环保指标(无石棉、超标制冷剂等),通电测试运行功能,同时严查是否夹带旧零件、废杂物等违禁品。检验合格后出具电子+纸质版《装运前检验证书》,需确保证书HS编码与后续报关单完全一致。
(2)自动进口许可证(O证,按需办理)
若HS编码监管条件含“O”,需向商务部或地方商务主管部门申请,实行“一机一证”制度。
- 申请材料:营业执照、CCIC证书、设备用途说明、制造年限证明、维修保养记录(至少1年);审批周期约20-35个工作日,AEO企业可享受加急通道,缩短至10个工作日左右。
3. 贸易与运输准备(1-5个工作日)
- 合同约定:明确设备品牌、型号、生产年份、已使用年限、折旧说明、价格构成,注明“设备为旧机,符合中国安全环保标准”,避免后续审价争议。
- 包装与运输:采用防震木箱包装,固定设备重心,木质包装需附带熏蒸证书(或无木质包装声明);优先选择海运(20/40英尺集装箱),大型设备用开顶箱,运输前清理设备内残留切削液、润滑油,避免泄漏污染。
第二阶段:到港后清关(口岸环节,4-7个工作日)
设备运抵国内目的港(如上海、宁波、深圳海港)后,凭齐全文件启动正式清关流程,旧机电查验率达30%-50%,需提前做好配合准备。
1. 换单与申报前置(0.5-1个工作日)
凭海运提单(或电放保函)向船公司/货代换取《提货单》(D/O),核对集装箱号、铅封号与货物信息一致。将所有单证(商业发票、装箱单、CCIC证书、O证(如有)、报关委托书)整理归档,由报关行通过“单一窗口”录入报关数据,标注“旧注塑机”属性,关联前置文件编号,完成电子申报。
2. 海关审单与审价(1-3个工作日)
- 电子审单:系统自动核对申报数据与单证一致性,核查归类准确性、文件完整性,若信息矛盾则转人工审单,需补充提供设备细节照片、归类说明。
- 审价环节:海关根据设备使用年限、磨损程度、市场同期价格,审定完税价格(通常低于新机价格)。需配合提供原始购买发票、付汇凭证、折旧计算依据,证明交易真实性;若申报价格过低,将触发价格质疑,延长审核周期。
3. 海关查验与检验检疫(1-2个工作日)
- 现场查验:海关核对设备铭牌、型号、序列号与申报及CCIC证书是否一致,检查中文安全警示标识(境外未张贴的需现场整改),部分设备需开机测试功能,严禁篡改铭牌信息(海关可通过全球数据库比对序列号,造假将面临罚款+退运)。
- 检验检疫:检疫部门核查环保指标、电气安全,抽样检测有害物质含量(如RoHS标准),不合格需按要求整改(如更换超标部件),整改合格后方可继续清关。
4. 缴税与放行(1个工作日)
按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缴纳税费,关税税率按HS编码及原产国确定(最惠国税率通常5%-8%,非惠国30%,自贸协定国可享优惠税率),增值税税率统一为13%(计税基础=关税完税价格+关税,可进项抵扣)。税费缴纳完毕且查验合格后,海关出具放行通知书,凭此到监管仓库提取设备。
第三阶段:放行后监管(属地环节,3-15个工作日)
设备放行不代表流程结束,需完成后续监管要求,否则无法合法投入使用。
- 目的地检验:设备运至厂区后,联系属地检验检疫部门完成到货检验,核查设备安装调试状态、安全标识完整性,合格后出具《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这是设备入账、投入生产的必备文件。
- 单证留存与整改:所有通关文件(报关单、税单、CCIC证书、检验报告等)需留存至少5年,以备海关后续稽查;若查验时被要求整改(如补贴中文标签),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并提交整改凭证。
2026年新规重点注意事项
- 贸易链核查:海关严查“实际发货人+生产商”信息,离岸公司交易需提供完整贸易链证明(合同、物流单、付汇记录),避免触发估价预警。
- 环保加码:含石棉、R22制冷剂的旧注塑机禁止进口,设备残留润滑油需检测PAHs含量,超标需提前清理。
- 中文标签强制:境外需张贴中文安全警示标识,标注“易燃/高压危险”“操作规范”等内容,CCIC检验及海关查验均会重点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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