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内蒙古的大地上,曾有一个恶魔般的人物,他的名字叫赵志红。从1996年到2005年这漫长的 10年间,他如同暗夜中的恶狼,疯狂地对17 名妙龄女子伸出了罪恶之手,最小的受害者年仅11岁。
他的暴行,给那些无辜的生命和她们的家庭带来了无法言说的痛苦,也在当地民众心中留下了长久的阴影。
1972年9月5日,赵志红出生在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凉城县永兴乡。他的成长经历并不顺遂,初中都未毕业便辍学回家务农。1990年,年轻的他外出打工,可在打工期间,因盗窃问题两次被公安机关处理。
或许从那时起,他心中的恶念便开始悄然滋生。1995年,他再次外出打工,在建筑工地当起了工人,也就在这一年,他与同村的一名女子结婚,并迎来了女儿的诞生。原本,这该是一个新的开始,一个走向正轨生活的契机,然而,谁也没想到,赵志红心中的黑暗却在不断蔓延。
1996年,对于许多人来说是普通的一年,但对于内蒙古的一些家庭而言,却是噩梦的开端。4月9日晚9时许,呼和浩特市第一毛纺厂宿舍大院57栋西侧的公共厕所内,一名女子惨遭杀害,而凶手正是赵志红。
仅仅一个月后的5月19日,在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赵志红对一名妇女实施抢劫,甚至试图杀人,好在妇女最终逃过一劫。夏季,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的一处厕所内,又-名女青年不幸成为他的刀下冤魂,被强X杀害。
9月 5日,回民区的一名女年也未能幸免,被赵志红强X后残忍杀害。11 月 10日,回民区的一名12 岁小女孩,这个本应在父母怀里撒娇的年纪,却遭遇了恶魔,被赵志红强X杀害。这一年,赵志红如同失控的野兽,在呼和浩特市的不同区域疯狂作案,让当地民众陷入了恐慌之中。
1997年的夏季,罪恶仍在继续。在呼和浩特市托县,赵志红盯上了一位中年妇女,他将妇女扼颈窒息后实施了强X.
1998年夏季,在回民区,他劫持了一名16岁左右的女孩儿,同样是扼颈窒息后进行强X。此时的赵志红,似乎已经完全丧失了人性,他的犯罪手段愈发残忍,对受害者的年龄也不再有任何顾忌。
1999年,赵志红的暴行进一步升级。1月31日清晨6时30分左右,他闯入一名妇女家中,趁其在家睡觉,实施了强X。3月 26 日,在呼和浩特市土左旗,他对一名24岁的女青年先强X后杀害,还抢走了100余元现金。
6月29日,在新城区,一名18岁独自在家睡觉的女孩,被他强X杀害。而在这一年的夏季,在赛罕区,他更是疯狂作案,先后对一名女青年、一名31 岁的妇女和一名17 岁女孩实施了强X。短短一年时间,多名无辜女性的生活被他彻底摧毁,她们的生命戛然而止,家庭支离破碎。
2000年,赵志红的罪恶脚步依旧没有停歇。5月20日,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东鼓楼村,12岁的小姑娘武某成为了他的目标。他将武某强奸后,残忍地抛入水缸内,导致武某溺水死亡。
夏季,他又以查电表为名,入户作案。一次,他对一名女孩儿扼颈窒息后实施X尸,另一次则对一名20岁的女青年捆绑后实施强X。8月15日,在新城区,他闯入一名30岁的妇女家中实施强X。
9月23日,在新城区,一名15岁独自在家睡觉的女孩儿被他扼颈致昏后,险些遭到强X。同年冬季,在新城区,他再次犯下两起案件,对一名女青年实施强X,还持刀威逼一名50岁的妇女抢走现金300余元。
而在回民区的一泵房附近,一名30岁的妇女也未能逃脱他的魔掌,遭到了强X。这一年,他的作案频率和残忍程度令人发指,无数家庭陷入了悲痛与恐惧之中。
2001年,赵志红的生活发生了一些变化,他正式离婚,开始独自一人生活。或许是生活的变故让他更加放纵自己内心的恶念,2003年10月,他因犯盗窃罪,被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然而,这样的惩罚似乎并没有让他有丝毫悔改之意。
2005 年,赵志红再次开启了他的罪恶之旅。1月 2 日,在乌兰察布市察右前旗境内,他先是对一名37岁的女出租车司机程某实施强X杀害,随后又抢劫了她的财物。同一天,他还对女青年张某实施了强X。
之后,在察右前旗境内,他将26岁的女干部高某强X杀害并抢劫。2月22日,在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去往察右前旗的途中,一名 22 岁的女大学生李某惨遭他的毒手,被强X杀害后还被抢劫。
同年2月,在集宁区,他试图对一名20岁的女青年实施强X,好在女青年奋力反抗,才使得他强X未遂。7月13日,在呼和浩特市托县,一名13岁的小姑娘被他扼颈致昏后实施了强X。7月20日,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18岁的女学生姚某被他强X杀害。这一系列的案件,手段残忍,性质恶劣,让整个内蒙古地区都笼罩在一片阴霾之下。
警方对这些案件高度重视,尤其是 "2.25" 系列案。2005年1月2日上午,女子张某向乌兰察布警方报案称遭到强X。原来,张某打车外出办事,上了一辆出租车后,司机将她拉到一处旷地实施了强X。
作案后,司机继续开车前行,在拐弯处车速减慢时,张某推开车门逃脱,并记下了车牌号为蒙 JY2230。经调查,该出租车登记车主是陈某,但民警始终联系不上她。同日,一个羊倌在乌兰察布市郊外的积粪坑内发现一具女尸,经检验,被害人生前遭到强X,正是陈某。
1月7日晚10时,警方又接到报案,市郊公路上有人横卧,经勘察,这是一起谋杀案,被害人左胸有5处刀口,生前也遭到强X。2月25日,乌兰察布市集宁区电石厂东侧一废弃墓穴内又发现一具女尸,死者双手被捆。
经权威部门DNA鉴定,这四起案件均为同一人所为,公安部门遂将此案定为"2-25"系列强X、杀人、抢劫案并案侦查。
为了侦破案件,警方做了大量工作。他们把4起案件中提取到的物证送交有关部门做DNA鉴定,结果显示四份DNA样本来自同一人。2005年3月21日,由公安部协调组成的专家组来到乌兰察布,专家们与 "2.25"专案组一同赴案发现场,对犯罪现场进行反复勘验、会诊。
公安部将该案列为当年督办的第二号命案。在这4起案件中,唯一生还的张某成为关键证人,专家组中的人像专家根据她的描述,画出了凶手的模拟画像:男,27岁,一米六七左右,瘦脸、弯眉、三角眼、小嘴。"受害人对犯罪嫌疑人一致的反应是,犯罪嫌疑人爱笑。"这一特征在破案过程中起到了重要作用。
根据专家组建议,内蒙古公安厅发出印有模拟画像的协查通报,请求各地排查可疑人员。同时,专家组还建议调出以往未破的强X杀人案件,并将相关物证送交公安部进行DNA比对。
果然,梳理旧案有了重大发现。2005年4月30日,公安部传来消息,发生在呼市赛罕区西把栅乡的一起强X杀人案(受害人年仅12岁)经DNA检验也是该疑犯所为。
这起案件发生在2000年5月20日,作案者趁小女孩一个人在家时,将其强X后杀害。呼和浩特警方在现场勘查时,注意到窗台上放着一个喝了一半的水杯,水杯上印有一枚清晰的指纹,当时警方排查了近两千人,但无人指纹与之相符,案件成为悬案。
另外,1999年1月31日发生在呼市郊区的一起未破案件也进入警方视线,一名妇女在家中睡觉时被陌生人强X,警方对关键物证作DNA检测,结果表明为"225" 嫌犯所留。警方让被害人辨认模拟画像时,被害人肯定地说:"一看就是,鼻子嘴脸形都一样。" 侦查范围从乌兰察布扩展到呼市。
为防止恶性案件再发,2005年7月26日,公安部在呼市召开七省区"2.25"系列案件侦查工作会,进一步缩小侦查范围,明确侦查方向,内蒙古公安厅还悬赏20万元缉拿疑犯。
终于,在2005年10月23日,赵志红因"2.25" 系列强X、抢劫杀人案,在一所私人幼儿园被呼和浩特市警方逮捕。这个作恶多端的恶魔,终于落入了法网。2006年11月,呼市中院对赵志红案进行一审,在一审过程中,赵志红竟供认自己是"呼格案" 真凶,这一消息引起了巨大轰动。2015年1月,赵志红在内蒙古呼市中院进行二审。
经内蒙古呼市中院公开审理其故意杀人、强X、抢劫、盗窃一案中抢劫与盗窃部分,个人隐私部分依法不公开审理。同年2月,赵志红经呼市中院公开宣判,因其犯多项罪行,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53000元。
同时,判决赵志红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共计102768元。判决后,赵志红申请上诉。
2019年7月,赵志红经内蒙古呼市中院终审审判,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1996年9月至2005年7月间,赵志红连续实施故意杀人、强X、抢劫、盗窃犯罪共计17起,共杀死6人,强行X淫幼女2人、妇女10人。
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赵志红被依法执行死刑,检察机关依法派员临场监督。这个作恶长达 10 年的恶魔,终于得到了他应有的惩罚,为他的累累罪行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赵志红的案件,给无数家庭带来了灭顶之灾,也给社会敲响了警钟。它让我们看到了人性的黑暗面,也让我们更加珍惜社会的安全与和谐。在法律的公正审判下,正义最终得以伸张,那些无辜逝去的生命也算是得到了一丝慰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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