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东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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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日报》2025年1月14日第10版

2025年以来,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检察院深耕行刑反向衔接实践,以检察监督破解“不刑不罚”难题,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注入检察动能。2025年,该院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170件,制发检察意见书87份,实现了“办一案、治一片”的监督实效。

未取得金融监管许可,向不特定公众宣传“海牛基金”并承诺保本付息……2024年8月22日,这起由闫某实施的非法集资案,因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认罪认罚、全额退赔情节,南山区检察院依法对闫某作出不起诉决定,但案件并未就此终结。同年8月26日,该院行政检察部门接到线索,依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依法启动审查,认定闫某的行为虽不构成刑事犯罪,但已严重扰乱金融市场秩序,依法应承担行政责任。

南山区检察院“三措并举”办理该案:在内部协同上,成立“两法衔接”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依托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行刑反向衔接”模块,建立刑事检察部门线索移送、行政检察部门审查办理的闭环机制,明确分工协作流程;在事实认定上,严格对标行政法规,全面核查涉案资金流向、宣传方式、被害群体等事实,夯实处罚基础;在权利保障上,落实行政处罚告知机制,向被不起诉人充分释明后续法律责任与权利义务,化解其抵触情绪,保障程序公正。“针对金融监管职能调整、行政机关无同类案件办理经验的实际,我们主动牵头搭建沟通平台,确保执法标准统一、衔接顺畅。”办案检察官介绍。

早在2022年,南山区检察院就牵头制定了《南山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建立反向移送、限期回复、应急缩短期限三项机制,为跨部门协作提供制度遵循,推动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更加规范、高效、精准。在闫某非法集资案办理过程中,该院多次与行政机关召开专题座谈会,围绕管辖权限、证据移送、处罚种类与幅度、是否应当减轻处罚等问题凝聚共识。2025年3月14日,南山区检察院向行政机关送达检察意见书,并通过专人跟踪、定期会商等方式全程督促落实。同年8月8日,行政机关依法对闫某作出34万余元罚款决定,目前该款项已全部履行完毕,实现了从检察意见到处罚实效的无缝衔接。

作为深圳金融产业核心聚集区,南山区互联网科技与金融企业高度密集,金融风险防控任务艰巨。“该案的成功办理,探索出‘刑事打击+行政惩戒’双重治理路径,为同类案件办理提供了‘南山样本’。”办案检察官表示。

通过行刑反向衔接机制,深圳市检察机关将监督触角从刑事追责延伸至行政监管,既对轻微违法犯罪行为形成有力震慑,又推动金融管理部门强化源头监管,丰富了金融风险防控手段。接下来,南山区检察院将聚焦金融、科技等重点领域,加强与行政机关的协同联动,以精准监督、有效治理助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为区域金融安全提供坚实司法保障。

来源:检察日报、南山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