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四川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水泥行业差异化错峰生产工作的通知》(川经信材料[2026]7号),聚焦超低排放改造、造纸白泥协同处置及特种水泥生产三大关键领域,推出差异化错峰激励政策,旨在推动全省水泥行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该通知是对此前相关政策的补充完善,政策认定、管理等细则均参照《四川省水泥行业常态化错峰生产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作为国民经济基础产业,水泥行业是四川二氧化碳排放和环境污染物的主要来源之一。在全球气候变化加剧、省内资源环境约束收紧的背景下,此次新政以差异化错峰为抓手,强化政策导向作用,引导企业主动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据省水泥协会相关负责人介绍,四川水泥企业分布广泛,此前已有部分企业通过技术创新实现节能减排,新政的出台将进一步激发全行业转型动力。

在超低排放改造方面,新政明确了阶梯式减免标准。完成有组织、无组织排放两部分改造并公示的水泥熟料生产线,经认定后可减免15天年度错峰生产基准任务;完成上述两部分改造及清洁运输改造并公示的,减免20天;同时达到重污染天气绩效评级A级标准,减免天数提升至25天。这一政策与全国推动水泥行业全工序超低排放改造的导向相契合,将加速企业环保设施升级步伐。

针对造纸白泥协同处置,新政以认定当月前12个月日均白泥处理量占日均实际熟料产量的比例为依据实施差异化减免。占比低于5%的不予减免;5%(含)至10%(不含)的减免5%年度基准任务;10%(含)至20%(不含)的减免10%;占比达到20%(含)以上的,可享受20%的基准任务减免。此举将鼓励水泥企业发挥窑炉高温优势,助力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推动“无废城市”建设。

特种水泥生产领域则推行阶梯式错峰政策,以认定当月前12个月特种水泥产量占企业总产量的比例为考核标准。占比低于30%的不予减免;30%(含)至50%(不含)的减免30%年度基准任务;50%(含)至70%(不含)的减免50%;占比达到70%(含)以上的,可免于执行年度错峰生产基准任务。这将引导企业优化产品结构,提升高附加值特种水泥产能占比,推动产业提质增效。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联合新规 超低排放最高减免2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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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四川省经信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