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8年至2019年行业公安管理体制改革开始之前,当时的行业公安力量中,除了“海关缉私、森林公安、铁路公安、民航公安”外,还有一支非常重要且分布也很广泛的行业公安力量,那便是“交通公安”。“交通公安”实际上是对在原交通运输部公安局垂直领导下的“港口公安、航运公安、海运(海事)公安”的统称(简称“港航公安”)。
其中,航运公安中最具代表性的便是长江航运公安局和黑龙江航运公安局,而海运(海事)公安比较知名的单位有大连海运公安局、上海海运公安局、广州海运公安局,至于港口公安则具体包括“大连、营口、秦皇岛、天津、烟台、青岛、日照、连云港、上海、南通、张家港、宁波、汕头、广州、湛江、海南、蛇口”等十七个港口公安局,这三类机构均是执行垂直管理体制。
尤为值得一提的是,在行业公安管理体制改革前,我国各大城市中只有上海是同时驻有“港口、航运、海运”三支交通公安力量,即上海港公安局、上海海事公安局(上海海运公安局于2009年撤销调整)和长江航运公安局上海分局。那么,接下来小圣就为大家展开介绍一下这三个驻沪“交通公安机构”的历史情况以及改革后的发展现状,供大家互相交流探讨。
一、上海港公安局:该局先是在2019年与上海市公安局原水上公安局、原上海海事公安局合并组建为上海市公安局港航公安局,而上海市公安局港航公安局再于2020年5月19日同原上海市公安局边防总队合并组建为上海市公安局边防和港航公安分局。
上海港公安局隶属原交通运输部公安局垂直管理,同时也接受上海市公安局的业务指导,局机关设有12个职能部门,并下辖洋山分局以及16个派出所(公安科)和其他3个直属单位。作为交通运输部公安局派驻上海港口的专门公安机关,该局主要负责维护上海港区及所辖水域、洋山深水港的公安保卫/治安工作、进出港交通秩序、港区危险品管理和黄浦江水域消防管理、辖区案件侦破等重要职责,在保障港口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港区运输生产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上海港公安局办公楼
2019年4月11日,“原上海市公安局水上公安局、上海港公安局、上海海事公安局”合并组建为上海市公安局港航公安局,并于当日正式揭牌成立,从而改变了原本多头治水的现状、形成了合力,有效实现了上海公安机关对本市水域、码头、港口等区域的水、船、岸一体化管理,更好地服务于上海航运中心建设和水域平安建设。新成立的港航公安局主要承担上海行政区域内海域、黄浦江、苏州河、长江沿岸部分水域及码头港口的治安、刑侦、交通、巡逻、消防、警卫、实有人口管理以及小洋山岛进出岛人员、车辆查控等工作。
到了2020年5月19日,“原上海市公安局边防总队、港航公安局”又进一步合并改建为上海市公安局边防和港航公安分局并正式揭牌,真正实现了上海公安机关对本市水域、码头、港口、沿海地区等区域的水、船、岸一体化管理,致力于保护国家水运交通基础设施安全、维护水运交通治安秩序、保障港航运输安全畅通。
在职能任务方面,边防和港航公安分局相较于原先的港航公安局有所拓展,除了承接原港航公安局的职能和辖区外,还将上海行政区域内海(岛屿)岸线以内沿海地区划入边防和港航公安分局的管辖范围,致力于保护国家水运交通基础设施安全、防范和打击上海沿海地区水路违法运输、维护水运交通治安秩序、保障港航运输安全畅通。
二、上海海运公安局:2009年被撤销调整、随后其职责由上海海事公安局承接,上海海事公安则在2019年划入上海市公安局港航公安局
和原上海港公安局一样,原上海海运公安局也是隶属原交通运输部公安局垂直管理,于1989年10月由交通部和公安部联合批准成立,后于2009年被撤销调整,随后其职责由上海海事公安局承接负责。而上海海事公安局受交通运输部公安局、上海海事局的双重领导,并在业务上接受上海市公安局的指导,局本级机关设有“政治处、办公室、法制科、消防科、治安管理支队、刑事侦查支队”等内设机构,下辖着10个派出所(分别为第一至第十派出所),主要承担海上交通安全监管、海上航运秩序维护、实施对进出港口船舶的安全检查、海上应急救援处置、水上肇事逃逸案件侦破以及管辖其他与海事有关的案件等警务职责。
2019年4月,上海海事公安局与原上海市公安局水上公安局、上海港公安局一起合并组建为上海市公安局港航公安局,港航公安局再于2020年5月实现“边防与港航合二为一”、即同原上海市公安局边防总队进一步合并调整为上海市公安局边防和港航公安分局,全面落实“水、船、岸”一体化管理,从而步入了全新的历史发展阶段。
三、长江航运公安局上海分局:在行业公安管理体制改革中继续保留
长江航运公安局上海分局系长江航运公安局(副厅级)下辖的16个分局之一,内设有办公室(指挥中心)、法制处、信息通讯处、财务处、刑事侦查支队、治安管理支队、水上消防支队等部门,下辖有4个派出所即崇明派出所、宝山派出所、长兴派出所、吴淞派出所,主要负责实施长江中央管理水域上海段部分的治安行政管理工作以及查处治安案件、保障客货运输安全、预防/制止和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处置突发性事件、承担辖区水域船舶/码头消防监督管理并负责长江中央管理水域上海段的外籍船舶、船员、旅客等出入境管理工作,查处涉外案件。
2019年9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交通港航公安机关管理体制调整工作实施方案》,决定将长江航运公安局直接划转公安部统一领导管理,为公安部所属的垂直管理机构(具体由公安部治安管理局管理)。在此过程中,长江航运公安局上海分局继续维持原有建制、承担原有职能,辖区范围也不变,依旧奋战在长航公安工作第一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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