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在问政山东平台留言,反映自己在济宁市唐口街道唐宁居小区遭遇的烦心事。该网友于2020年购置了唐宁居小区的房产,直至2025年完成装修后正式入住。
入住前,小区在水电管理方面存在特殊规定,即不缴纳物业费便无法缴纳水电费。为避免后续麻烦,该网友不仅足额交齐了应缴的物业费,甚至提前将2026年的物业费也一并缴纳。本以为能安心入住,没想到一系列问题接踵而至。
入住后不久,业主发现室内墙面出现起皮现象,怀疑是管道漏水所致。由于装修过程中并未对管道进行更改,业主随即找来专业维修人员检测,结果证实是凉水主管道漏水。业主第一时间向物业反馈情况,然而物业以“已过质保期”为由,拒绝提供处理服务。无奈之下,业主只能自行承担费用进行维修。
但问题并未就此结束,业主随后又发现南向朝阳的阳台窗户和飘窗窗户玻璃全部起雾漏气。再次向物业反馈后,得到的答复依旧是“出质保,无法处理”。业主感到十分委屈,虽然房子购买时间较长,但实际入住时间很短,窗户就出现整体漏气起雾的情况,这明显是严重的质量问题。
此前,业主已向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反馈过这些问题,得到的回复同样是因超出质保期而无法协调处理。面对这一困境,业主十分迷茫,不知该如何解决,难道这些问题真的都要自己承担维修费用吗?
目前,该网友的诉求尚未得到妥善解决,此类涉及房屋质保期外质量问题的纠纷也引发了社会对于房屋质量保障和物业责任边界的关注。广大业主期待相关部门能够重视此类问题,给出合理的解决方案,切实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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