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日报讯 中共中央批准:张迎春同志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委员、常委。

张迎春出生于1970年,此前任湖南省委常委、省政府党组副书记、常务副省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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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迎春1988年毕业于湘江师范学校,同年起在长沙市芙蓉区工作,1994年11月调任共青团长沙市委任职,1997年1月任学少部部长,1998年1月任宣传部部长,同年9月任办公室主任。

2001年4月,张迎春调任宁乡县委常委、城郊乡党委书记;2022年9月调长沙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2006年4月调任雨花区委副书记、代区长,2007年1月当选雨花区区长;2008年11月调任开福区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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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2月,张迎春升任长沙市委常委,并继续担任开福区委书记;2013年1月,任长沙市副市长,2017年1月任长沙市常务副市长,同年9月转任湘江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2019年2月,张迎春调任湘潭市委副书记、代市长,次月去代转正。2021年7月,张迎春任湘潭市委书记。

2021年11月,张迎春当选湖南省委常委,继续兼任湘潭市委书记;2022年2月,任湖南省委常委、副省长;2023年11月,任湖南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