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的有关规定,经2026年1月9日朔州市朔城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任命高晓婷等51名同志为朔城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任期五年。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高晓婷(女)、王慧明、王艳(女)、马俊莲(女)、田冬凤(女)、孙扬、李倩(女)、王勤、徐峰、郭龙斐、孟巧月(女)、石美灵(女)、李慧花(女)、李昭萍(女)、田元元、赵丽丽(女)、李燕(女)、周丽莉(女)、冯彩云(女)、聂存锐、马文、孟凤(女)、孟霞(女)、张有萍(女)、陶爱爱(女)、康英华(女)、尹慧芳(女)、邢晓刚、李继荣、柴日德、闫志岗、董豫荧(女)、王俊梅(女)、尹慧香(女)、赵美良(女)、张晓宁(女)、闫柔艳(女)、肖鹏媛(女)、李梦慧(女)、李晨、张文波、苏启富、齐文娟(女)、李小花(女)、韩剑云(女)、张晓桃(女)、赵月梅(女)、郭春华(女)、句艳(女)、马志慧(女)、田丽芳(女)。
特此公告
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法院
朔州市朔城区司法局
2026年1月13日
小编:李玫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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