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一句口头通知就要求调岗,到底算不算数?不少职场人遇到这种情况都很纠结,怕拒绝被穿小鞋,又怕默认吃亏。河南向恒律师事务所明确提醒:口头调岗法律效力薄弱,并非必须服从,以下几种情况可直接拒绝,同时教你留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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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口头调岗,可直接拒绝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5条,调岗需书面协商一致,口头调岗在以下情形下完全可拒,法律会支持:

1. 无合理依据:仅以“公司安排”为由口头调岗,无法提供经营需求、岗位空缺等正当理由;

2. 核心权益受损:调岗后降薪、拆分薪资克扣绩效,或跨市调岗不提供补偿,加重生活负担;

3. 侮辱性/无关调岗:如技术岗转保洁岗、行政岗调至重体力岗,与技能完全不匹配;

4. 超出合同约定:劳动合同明确岗位范围,口头调至毫不相关岗位,无协商空间。

口头调岗留证要点:3类证据必固定

口头调岗证据易灭失,需及时固定以下材料,避免维权被动:

1. 沟通痕迹:口头通知时的录音(明确调岗理由、薪资、地点),微信/邮件确认记录;

2. 书面催告记录:向公司发消息/邮件,索要加盖公章的书面调岗通知,留存发送凭证;

3. 履职证明:原岗位考勤记录、工作任务对接截图,证明正常出勤履职,无违纪行为。

注:仅口头调岗且未实际履行的,法律上多认定无效;若已履行超1个月且内容合法,可能被视为默认,需谨慎。

口头调岗正确应对路径

1. 明确拒绝:口头告知公司“调岗需书面协商一致”,拒绝无依据的口头安排,不盲目到新岗;

2. 书面异议:通过EMS+邮件发异议函,说明口头调岗违法,要求提供书面文件,留存回执;

3. 依法维权:若公司以“不服从”辞退,可申请仲裁主张2N赔偿金;若被迫履职,及时留痕追讨权益。

河南向恒律师事务所提醒:口头调岗风险高,书面协议是保障。切勿轻信“先履职再补手续”,坚守协商一致原则,留足证据才能守住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