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13日,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股票索赔律师许峰代理的威创股份(002308)虚假陈述引发的投资者索赔案再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一次立案。

许峰律师代理的威创股份投资者索赔案已多次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立案,目前正在等待法院的下一步安排,律师团队目前还在继续推进后续案件的立案工作,还在继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

2025年2月21日,威创股份公告收到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威创股份、刘钧、陆克平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事实如下:

一、陆克平未告知威创股份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威创股份未按规定及时披露相关情况,威创股份2023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二、刘钧未按规定及时履行协议收购事项报告义务,陆克平未告知威创股份控制公司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威创股份未按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三、威创股份未按规定及时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四、威创股份未按规定及时披露公司与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威创股份2023年三季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专门从事股票索赔法律事务的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在2023年6月21日到2023年12月23日之间买入威创股份股票,并且在2023年12月23日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还可发起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