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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会见了一宗盗窃案的嫌疑人,家属从去年12月份委托,侦查阶段就会见了四次。

盗窃数额巨大,但案情并不复杂。

每次会见,其实更多是谈一些重复性的问题,照理没必要谈这么多次。

盗窃类案件一定会涉及到与被害人的谈判,谈的很不好,嫌疑人的家属,为了他能获得从轻处理的机会,四处奔走,低声下气地与被害人协商赔偿,只为求得一纸谅解。

他们不敢错过任何一个可能对他有利的机会,哪怕希望渺茫。

奈何,被害人报价20万,拒不让步,嫌疑人家属无力承担,陷入僵局,家属准备放弃了。

我把结果告知了嫌疑人,可笑可气可叹的是,他居然不信家人的话。

他更愿意相信从其他渠道听来的只言片语,相信外人毫无根据的揣测,却唯独不愿相信自己的家人正在为他竭尽全力。
他从别的渠道了解到,他的家人压根没去找被害人谈过。

我问他从什么渠道听来的,他说公安说的。

好嘛,第一次我忍了,我说我回去继续核实,他让我带话给家里,说家里房子这么多,别怕卖房子,说的是人话吗?

如此这般经过两三次,他还是不信。

因此,他质疑家属的真心和能力,他根本没考虑过自己的父母、小姨、老婆、孩子,很少听他提起过他们,相反,兄弟哥们的名字倒是提的不少。

会见最后撂下了狠话。

“请张律师给他们说,以后别管我了,不要给我上账,不要给我退钱,不要阻止我找人卖个人财产”。

可怜天下父母心,家人真的能绝情的丢下他不管吗?

我打电话给他家人说了以后,他们希望他冷静冷静再去劝他。

人有时候真奇怪,宁愿信外人随便说的一句话,也不愿信家里人为他跑断腿。

这真是一种讽刺的悲剧——最应该牢固的亲情纽带,在最需要信任的时刻,却脆弱得不堪一击。

他家属给他带的一句话说的挺好,“书读得少,识人不清,心存幻想,不懂感恩。”

刑事辩护绝对不是收钱办事拿结果,本质上是做人的工作,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不同的人,承担的的情感工作是不同的,决定了不同的工作方法。

这个案件就非常典型,律师表面上做了很多“无用功”,实则是担任囹圄内外之人的情感润滑剂。

信任亲情一旦碎了,就算刑期结束,恐破镜难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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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律所主任,司法部死核援助律师,省市律协委员,办有无罪免死不起诉缓刑二审改判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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