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南充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文兴洪等辞职的决定

2026年1月16日南充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南充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文兴洪辞去南充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接受左晔辞去南充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南充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报南充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来源 | 南充市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