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无人机技术的普及与应用,“黑飞”行为带来的安全隐患日益凸显。近日,市公安局马龙分局特巡警大队、治安大队成功查处辖区内两起无人机黑飞”违法案件,这是马龙公安今年开出的首张无人机“黑飞”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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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违法行为人魏某伟、魏某宏均属在未申请空域的情况下,多次操控无人机在管制空域进行“黑飞”活动,严重危害低空安全,其行为违反了《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

根据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依法给予魏某伟、魏某宏行政处罚,并对二人进行批评教育。

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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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便早已明确将无人机“黑飞”纳入妨害公共安全范畴;同时,国家发展改革委多次强调,要严厉打击无证、未报批飞行等行为,将安全监管贯穿低空经济发展全过程。2026年1月1日,该法与更新后的《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同步正式实施,两部法规形成联动、协同发力,共同规范低空空域管理,标志着我国低空空域管理进入“双法共治”的新阶段。与以往相比,新规进一步强化了监管力度,明确了处罚梯度,大幅提高“黑飞”违法成本。核心要点尤为值得关注:

1

明确空域管理边界

120米以上空域原则上为管制空域,需提前申请获批后方可飞行,微型无人机在120米以下适飞空域飞行也需完成实名登记。

2

细化处罚措施

对未实名登记飞行的,最高可处2万元罚款;未经批准在管制空域飞行的,不仅可能被没收设备,最高可处1万元罚款,情节较重的还将面临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3

拓展监管覆盖

将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无人机、升放携带明火的升空物体等行为纳入治安管理处罚范围,形成全链条管控体系。

▍内容来源:曲靖马龙警方

▍综合编辑:马龙生活网(转载请注明)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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