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时空科技",605178.SH)1月16日晚间公告披露,公司于1月16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因存在控股股东资金占用、减值计提不规范、会计处理不当及内控缺陷等多项问题,公司被责令改正,实际控制人宫殿海等三名高管被出具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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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监管决定书,北京证监局查实时空科技存在四方面违规问题:

一是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024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宫殿海通过员工借款等形式累计从公司拆借资金2386.4万元,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截至2024年末,宫殿海已全额归还上述款项。该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相关规定。

二是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不充分。公司存在预期信用减值损失计提不规范、闲置固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商誉减值测试部分参数预测依据不足等问题,导致截至2024年末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不充分。

三是会计核算不当。2023年至2024年期间,公司将累计105.3万元与项目开展无直接关联的支出计入在建工程核算,会计处理不符合相关规定。

四是内部控制不完善。公司在资金支付审批、供应商审批、财务核算管理等环节存在内部控制缺陷。

北京证监局认定,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时任董事长宫殿海、时任总经理姜化朋、时任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王新才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北京证监局决定对时空科技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对宫殿海、姜化朋、王新才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公司需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时空科技主营业务为照明工程系统集成服务,2020年8月在上交所主板上市。公司从2021年开始至2024年连续亏损四年,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又亏损1.16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