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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不规范 亲人两行泪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
不仅扰乱了道路交通秩序
还严重威胁到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案例曝光
2026年1月5日7时30分许,定西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渭源高速公路大队在兰海高速下行147公里处渭源收费站开展勤务时,在对甘J92***小型轿车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林某某仅持有C3驾驶证,还被记满21分,但驾驶车辆为C1驾驶证准驾车型,存在准驾车型不符的交通违法行为。
经执勤民警现场宣传教育,驾驶人林某某对自己的交通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驾驶人林某某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给予行政拘留5日,罚款10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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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9条:“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第19条第4款:“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
来源:定西公安交警
编 辑整理:掌心定西
【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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