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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现场示意图

新疆伊犁州应急管理局1月14日发布两份涉及中核汇能新疆伊犁100万千瓦风电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的事故调查报告,两起事故分别发生在2024年10月2日和2024年11月28日,均涉及瞒报,共造成3人死亡。

中核汇能新疆伊犁100万千瓦风电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10·2”瞒报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显示:2024年10月2日20时许,中核汇能新疆伊犁100万千瓦风电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一标段(位于新源县加吾尔山)发生一起风机吊装工程亡人事故,造成两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375.099万元,事故发生后,相关单位未按规定上报事故,存在瞒报行为。

事故调查组认定:中核汇能新疆伊犁100万千瓦风电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10·2”瞒报生产安全事故是一起分包方违反停工指令擅自施工,因刮风突发涡激共振剧烈晃动造成现场两名施工人员死亡的一般生产安全瞒报事故。

中核汇能新疆伊犁100万千瓦风电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伊犁州新源县加吾尔山。截至2024年10月2日,新源项目已完成升压站送出线路建设,风电场区风机基础、集电线路基础、箱变基础全部施工完毕,现场完成集电线路组塔架线约77%,完成风机吊装65%,现场剩余作业面为线路组塔架线及风机吊装,均为高风险作业。

中核汇能新源分公司通过工作群在“十一”假期前下发通知要求假期间停止一切施工作业,2024年10月2日,分包单位宁夏鑫源达的D40风机施工班组车辆调度负责人张某某带领4名作业人员执行D40风机机舱吊装作业。10月2日21点20分许开展D40风机塔筒吊装时,突刮横风,风速达5.5米/秒,风机发生涡激振动,分包单位现场管理人员立即组织工作人员紧急疏散,同时采取了缆风绳缠绕塔筒拉紧措施,以阻止、减弱塔筒涡激振动。其后发现1人(刘某某)在下楼梯过程中因塔身剧烈晃动不幸坠亡,另1人(张某)在作业检修平台因剧烈晃动不幸撞亡。在事故调查过程中,根据现场施工人员推断,人员死亡时间在2024年10月2日23:00至2024年10月3日1:00左右。

事故发生后现场车辆调度负责人张某某分别向分包方项目经理强某某及总包方项目经理杨某某进行了上报,但杨某某未按规定向属地应急管理部门、电力安全管理部门及项目建设单位上报事故情况,刻意隐瞒了该事故。

事故直接原因为:分包单位鑫源达建设公司违反建设单位中核汇能新源分公司关于“十一期间禁止施工”的通知要求,未经审批擅自安排人员在D40风机现场进行违规作业,未通知业主方、监理方及总包方进行现场监管。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受风速变化影响,塔身产生涡激共振现象,没有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固定,导致1名作业人员因塔体晃动坠落身亡,另1名作业人员在检修平台时遭受撞击身亡。

《中核汇能新疆伊犁100万千瓦风电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11·28”瞒报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显示,2024年11月28日16时许,中核汇能新疆伊犁100万千瓦风电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位于新源县加吾尔山)发生一起车辆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31.638万元,事故涉及建设方瞒报。

事故调查组认定:中核汇能新疆伊犁100万千瓦风电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11·28”瞒报生产安全事故是一起因作业人员违规驾驶,造成现场1名施工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

中核汇能新源分公司作为建设单位,存在未及时向相关政府部门及上级单位报送事故情况,导致事故被瞒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