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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浙江温州的一起离婚案彻底在网上吵开了锅。
妻子婚内和别人同居,法院判她赔丈夫 8000 块精神损害抚慰金,结果丈夫不服上诉,网友们也分成两派吵得不可开交。
这事儿说大不大,说小不小,却戳中了很多人对婚姻忠诚的敏感神经,咱们今天就掰开揉碎了聊聊这事儿。
先说说案子的来龙去脉。
陈先生和妻子结婚多年还有个孩子,原本好好的日子,妻子却频频以加班、回娘家为由夜不归宿。
陈先生起了疑心,后来通过监控、聊天记录等证据,才发现妻子早就和别人租房同居了半年多。
换谁遇到这种事都得崩溃,陈先生先是跟妻子沟通无果,接着妻子还多次起诉离婚,第一次法院没判离,分居一年后妻子又提诉求,陈先生干脆提交证据反诉,要求 5 万元精神损害赔偿。
可最终法院只判了 8000 块,理由是综合了当地经济水平、双方收入和过错程度这些因素。
这结果让陈先生没法接受,现在已经上诉了。
他更在意的是和妻子同居的是公职人员,觉得对方恶意破坏家庭,8000 块根本弥补不了伤害。
这 8000 块赔偿一出来,网友的评论直接炸了锅。
支持判决的人说,不管钱多少,至少明确了婚内同居是过错行为,让犯错的人付出了代价,这就是个警示,总比让过错方全身而退强。
但更多网友觉得这钱太少了,有人吐槽 “现在随便买个手机都不止 8000,一段婚姻的忠诚就值这点钱?”
还有人说,被背叛的精神痛苦是长期的,可能一辈子都有阴影,8000 块连心理疏导费都不够,根本起不到惩戒作用。
甚至有网友举例子,要是过错方经济条件不错,8000 块对她来说不痛不痒,以后说不定还会有人犯同样的错。
其实大家吵来吵去,核心根本不是 8000 块的数额,而是对婚姻忠诚的看重和对背叛行为的愤怒。
有人可能会问,为什么法院不判高点?
查了下法律才知道,《民法典》里确实规定婚内与他人同居要赔,但具体赔多少没有固定标准,得看当地生活水平、过错方的经济能力还有造成的伤害程度来定。
律师也说,实践中这种精神损害赔偿大多是几千到几万块,而且法院除了赔偿,在财产分割上也会偏向无过错方,只是这部分大家没看到而已。
不过网友的疑惑也不是没道理,现在社会压力大,维持一段婚姻不容易。
一旦出现背叛,对无过错方的打击是全方位的,不仅是感情受伤,可能还会影响工作和生活,甚至给孩子留下心理阴影。
8000 块的赔偿,从情感上来说确实显得有点 “廉价”。
但换个角度想,法院的判决更多是传递一种态度:婚姻不是儿戏,忠诚是底线,破坏规则就要付出代价。
还有人关注到和妻子同居的是公职人员这一点,觉得公职人员更应该守规矩,破坏别人家庭不仅违背道德,还可能影响公职人员的形象。
这也是陈先生上诉的重要原因,他觉得对方的身份让伤害更大,赔偿数额应该匹配这种过错。
目前案子还在等后续开庭,不知道会不会有新的结果。
希望这起案子能让更多人明白,婚姻里的忠诚不是说说而已,违背承诺就要付出相应的代价,也希望每对夫妻都能珍惜彼此,守住婚姻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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