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语言大学
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正式发布
欢迎报考北京语言大学!
北京语言大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是新中国创办的唯一以“语言”命名、以传播中国语言文化为主要使命的国际型大学,素有“小联合国”之称。建校至今,已经发展成为一所以中国语言文学、区域国别学、汉学与中国学、语言科学、外国语言文学为优势,以国际中文教育为特色,11个学科门类协调发展的世界知名大学。
北京语言大学2026年采用优秀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直接攻读博士学位(以下简称本科直博)、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三种招生方式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2026年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及拟招生人数参见《北京语言大学2026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点击“阅读原文”即可查看),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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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拔方式
1.本科直博。面向校内外具有推荐免试资格,且符合北京语言大学接收推免条件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选拔直接取得博士研究生入学资格的招生方式。有关报考事项详见《北京语言大学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博士研究生(本科直博生)工作办法》。
2.硕博连读。面向已按学科培养方案要求修完硕士学位课程、各科成绩优秀,经硕士生导师同意可申请硕博连读的本校非定向全日制二年级在读硕士研究生(硕士专业学制应为三年,学制为两年的硕士生可直接选择“申请-考核”制报考攻读博士学位),择优遴选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
3.申请-考核。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进行考核选拔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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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五)符合所报考学科提出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六)通过硕博连读方式申请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申请条件中(一)至(五)的要求;
2.具有我校硕士研究生正式学籍的非定向全日制二年级在读硕士研究生,硕士专业学制应为3年;
3.已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的课程学习和考核,且成绩优秀,无不及格记录,相关标准见《北京语言大学研究生课程考核及成绩管理办法》;
4.对科学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
导师及培养单位经考察并研判,确认其具有培养前途后,认真填写《北京语言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相应意见栏。
5.所申请专业应与硕士研究生阶段学习专业相同或相近,原则上不能跨一级学科。如所在硕士专业不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可申请相关的一级学科。
(七)通过申请-考核方式申请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申请条件中(一)至(五)的要求;
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或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凡在中国大陆地区以外取得学历或学位者,最晚须于报到日前取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3.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六年以上(含六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录取为博士生当年的9月1日),按硕士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并须满足以下要求:本年度报名最后日期之前在CSSCI 来源期刊上已发表过三篇及以上与报考专业相近或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前2位)。以同等学力资格申请还须加试两门专业课及一门政治理论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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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拔程序
(一)报考须知
1.报考前请认真阅读我校招生简章中的所有内容,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造成报名无效,我校概不承担责任:①不符合我校报考条件;②所提供的信息、材料不完整或不真实。
2.我校博士研究生均须全日制学习,不招收非全日制博士生。
3.报考类别包括以下两种类型,请正确选择:
(1)非定向:考生在被录取后没有保持人事关系的正式工作单位,读博期间个人人事档案及户口转入我校(户口自愿选择是否迁入),毕业后在国家政策指导下就业。
(2)定向:考生在被录取后仍与本人所在定向单位保持人事工作关系,读博期间个人人事档案及户口不转入我校,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工作。
考生录取时的“录取类别”即为报考时“报考类别”,请考生在报考时谨慎选择,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与定向单位、北京语言大学签订三方协议。
注: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报考类别均为定向。通过硕博连读方式报考的考生报考类别均为非定向。
4.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二)网上报名及缴费
符合条件的考生登陆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并交纳报名费200元。网上报名系统将于2026年1月19日10点开通,2026年3月9日17点关闭,逾期未完成报名者,学校不安排补报。
(三)提交申请材料
考生提交以下申请材料(相应模板下载地址见网报公告):
1.材料清单;
2.申请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在同一页;
3.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书(一般不少于5000字);
4.专家推荐信(两封),推荐人应为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信由专家本人填写、手写签名(不得使用电子签名)并密封(密封时,在密封袋封口骑缝处再次签名),填好后的推荐信不与考生见面,被推荐考生本人不得查看,由推荐专家填写后寄至我校研招办,也可密封后由考生转寄;
5.外语水平能力证书,报考外语类专业的考生除二外水平能力证明材料外,还应提供本专业语种相关水平能力证明材料;
6.学术经历及成果材料,包括一份个人教育、学术经历及成果自述,理论和学术成果的证明材料或实践和创作成果的证明材料等;
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3篇及以上本年度报名最后日期之前在CSSCI 来源期刊上发表过的与报考专业相近或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前2位)及学术期刊封面、目录。
7.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和相关认证报告。“申请-考核”考生提交硕士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应届硕士和“硕博连读”考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应届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并注明预毕业日期或获硕士学位日期);
同等学力考生须另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
8.硕士课程成绩单(往届生可在考生人事档案保管单位或硕士就读学校的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盖章);
同等学力考生提交到高校进修10门以上硕士研究生课程的成绩单(研究生培养部门盖章有效);
除材料1-8外,“硕博连读”考生还须提交:
9.《北京语言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
除材料1-8外,“申请-考核”考生还须提交:
10.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开题报告、研究工作进展情况、论文初稿等,往届生提供全文);
1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须通过资格申请平台审核;
12.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提供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除材料4外,以上所有材料均应扫描为PDF文件(内容应清晰可见,如缺少相应材料,请用A4纸替代,并说明、签字),按博士报名系统提示上传到博士报名系统中。除4、9、12外,其他材料不需要邮寄纸质版,原件均需备查。
以上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材料审核
按专业成立5名及以上博导或教授组成的学科组,负责对该专业所有考生进行材料审核和评价,按百分制独立打分,取平均分为材料审核最终成绩,成绩高于60分的进入综合考核。
材料审核成绩构成: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研究计划书、专家推荐意见:40%;考生学术经历和成果(根据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访学进修、参加学术会议、获奖、教育经历等情况综合评价):40%;硕士学位论文、硕士课程成绩:20%。
(五)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包括综合笔试和综合面试两个环节。
综合笔试包括外国语笔试和专业科目笔试,同等学力人员须加试两门硕士阶段专业课和政治理论,每科总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低于60分,不予录取。
外国语笔试考试科目限定在英语、基础外语(中文试题,考生按照试题要求,使用相应语种答题,可选择语种为:俄语、日语、法语、阿拉伯语、西班牙语)。
所有申请人均须参加北京语言大学组织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入学外语考试。
综合面试由招生导师组织5名及以上博导或教授组成综合考核组,对考生进行面试考核,重点考查考生在本学科攻读博士学位的学术素养、学术志趣、研究能力、创新潜力等,按百分制独立打分、取平均分得出考生最终面试成绩,并给出录取意见。
(六)录取原则
1.所有考生(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根据各导师招生计划人数或报考专业方向招生计划人数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总成绩=综合笔试成绩*40%+综合面试成绩*60%
综合笔试成绩=外国语考试成绩*5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50%
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仅做合格要求,不计入总成绩。笔试考核各科目、面试考核任意一项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录取意见为不录取的,不予录取。
骨干考生报考须符合教育部文件中关于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计划生源范围及招生对象的要求。
请注意,报考同一导师的所有考生(含专项计划)考核录取办法相同,均占用导师招生计划,在导师招生计划内一起排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报考不同导师的专项计划考生,如拟录取人数超出专项计划下达数,同一录取批次内按外国语笔试成绩排名,排名超出下达专项计划数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将取消录取资格:
(1)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存在弄虚作假情况。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未通过。
(3)不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或因身体缺陷、疾病而不能继续学习。
(4)发生影响接收录取的其他情形的。
3.为保障招生计划落实以及维护招生的严肃性,拟录取后如放弃拟录取资格请在公示期内提出。公示期结束后提出放弃拟录取资格或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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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安排
(一)网报时间:2026年1月19日10点至2026年3月9日17点,逾期未完成报名者,学校不安排补报。
(二)材料审核结果公示时间:见后续通知。
(三)笔试时间:时间和地点见后续通知。
(四)综合面试时间: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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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一)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公开发布。报名、材料审核、综合考核、拟录取等信息均可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y.blcu.edu.cn/)或“北语研招”微信公众号查询,请及时关注。
(二)我校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4年,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硕博连读转为博士学籍后学制按博士基本学制执行;博士研究生应完成课程学习,开题报告,中期考核,学术实践,学位论文,学术成果等培养环节,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须有优秀的学术综合表现,包括发表至少2篇与本专业相关的CSSCI期刊、集刊等B类I级及以上论文(不含用稿通知)。学校优先选拔学业优秀的国际中文教育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赴海外分校、海外中国研究院、海外孔子学院进行教学研究实践。
(三)定向研究生(非在职的骨干计划及公费师范研究生除外)不安排住宿,住宿政策见学校相关住宿规定,如有变化以学校最新规定为准,具体请咨询我校住宿管理部门。
(四)我校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学费10000元/生/学年,国际中文教育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学费48000元/生/学年,相关学费标准详见北京语言大学财务处官网。
(五)如因考生个人原因取消报名、不能参加考核或未被录取,已交付的报名费、报名材料一律不予退还。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
(七)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15号
北京语言大学综合楼1029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100083
联系电话:010-82303470
公众号:北语研招(blcuyanzh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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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语言大学微信公众号
新媒体编辑:程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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