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讯(记者 刘林枫 通讯员 田鹏飞)临近春节聚会,聚餐增多。为持续推进“百日行动”,强化酒醉驾违法行为整治,确保年终岁尾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西安市公安局阎良分局交管大队持续开展酒醉驾夜查行动,消除安全隐患。
此次行动,交管大队结合辖区酒醉驾违法行为的规律特点,重点在餐饮娱乐场所周边路段、城乡结合部、事故易发路段等重要区域,结合酒驾高发时段设置临时检查点,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过往车辆进行逐一检查,精准排查酒醉驾嫌疑车辆及驾驶人,切实提高查处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形成严查严管的高压态势,为群众出行筑牢交通安全防线。
1月7日23时许,周某饮酒后驾驶小车在阎良街行驶时,被执勤交警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39mg/100ml,其行为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1月1日21时许,庞某饮酒后驾驶小车沿阎良区倚中路行驶时,被执勤交警现场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58mg/100ml,其行为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1月13日21时许,吝某饮酒后驾驶小车在阎良区荆航路段行驶时,被执勤交警现场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77mg/100ml,其行为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1月10日20时许,吴某饮酒后驾驶小车行驶至阎良区蓝天路与航空六路交叉口附近时,被执勤交警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33mg/100ml,其行为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1月13日2时许,万某(女)饮酒后驾驶小车行驶至阎良区润天大道与前进路交叉口时,被执勤交警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74mg/100ml,其行为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1月12日21时许,黄某饮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沿研飞巷由北向南行驶至润天花苑小区附近时,被执勤交警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48mg/100ml,其行为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1月13日20时许,张某饮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在阎良区人民路行驶时,被执勤交警现场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45mg/100ml,其行为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阎良交警再次强调一下酒驾的各种危害
影响视觉:一般人在正常状态下的视野可达到180度,一旦饮酒,视野就会缩小,影响观察范围。
影响触觉:饮酒后,人的手、脚触觉能力会大大降低,可能导致驾驶人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影响判断和操作能力:饮酒后,人对声、光等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无法准确判断距离和速度。加剧疲劳:饮酒后,人会出现困倦、短暂睡眠等情况,相当于“闭着眼睛开车”,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阎良交警提醒每一名交通参与者必须清醒认识到酒驾醉驾的严重危害性 遵规守法 ,绝不侥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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