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起,《山东省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办法》(下文简称《办法》)将正式实施。

《办法》明确禁止九类“医闹”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实施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医疗机构或者医务人员的名誉权;以暴力或者其他方式威胁、要挟医疗机构,实施敲诈勒索;盗窃、抢夺、故意损毁、隐匿医疗机构的公私财物以及病历、档案等重要资料;聚众闹事、围堵医疗机构,强占或者冲击医疗机构办公、诊疗场所;在医疗机构焚烧纸钱、摆设灵堂、摆放花圈、拉横幅、张贴标语或者大字报,以及散发传单、制造噪音、泼洒污秽物等;侵扰医务人员的私人生活安宁或者威胁、恐吓、殴打、故意伤害医务人员,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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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之前,1月14日,此前原山东省卫健委主任袭燕被“双开”。公开资料显示,袭燕从参加工作开始,就在山东省医疗系统工作,从千佛山医院主任医师一直干到了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党组书记、主任,省中医药管理局局长。

据山东省纪委监委消息:经山东省委批准,山东省纪委监委对山东省政府原参事袭燕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袭燕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组织要求,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违规为他人在职工录用、职称评聘等方面谋取利益;廉洁底线失守,向管理和服务对象放贷获取大额回报,利用职权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以权谋私,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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袭燕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山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山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袭燕开除党籍处分;由山东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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