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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证是保障通行的“定心丸”

可偏偏有人漠视法律底线

揣着侥幸心理无证驾驶

把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当赌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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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详情

2026年1月14日9时30分许,岑溪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昙容中队接报:有一辆车牌号为桂DP***5的小型轿车驾驶人涉嫌无证驾驶,请立即出警,及时查处以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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昙容中队民警接到指令后立即出警,在国道324线昙容收费站路段将该车辆查获。经民警现场核查,确认驾驶人蒙某某存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两项交通违法行为,执勤民警现场对蒙某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岑溪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依法对其违法行为进行罚款,岑溪市公安局依法对其无证驾驶违法行为作出行政拘留处罚,目前蒙某某已被押送拘留所执行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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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驾驶的危害

扰乱道路交通秩序

无证驾驶人员缺乏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加之日常驾驶时因规避执法检查的心理而常常做出超速、超员、闯红灯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影响到其他道路参与者正常通行和道路交通管理秩序工作的正常开展。

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无证人员因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和驾驶技能,可能因不遵守交通规则而引发交通事故,造成自己和他人的伤害,严重威胁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梧州公安交警提醒: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不能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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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核:黎永森 孟远航

编 辑:黄俊兴

校 对:钟嘉宁

文 字:高石萍、黄 丽

素材来源:岑溪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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