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自治区科技厅等11部门联合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行动方案(2026-2028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以4大重点任务、17条硬核举措,为未来三年科技成果从“实验室”走向“生产线”划定清晰“路线图”,按下新质生产力培育的“快进键”。
《行动方案》明确,到2028年自治区基本形成高效协同的科技成果转化体系,培育科技创新平台100家、科技型与创新型企业1000家,技术合同交易金额超300亿元,助力传统产业升级、新兴产业提质、未来产业培育。
《行动方案》聚焦职务科技成果转化“中梗阻”问题,推出赋权改革、资产单列管理、先使用后付费等一系列突破性举措。今后,科研人员经单位批准后,可通过“现金入股+技术入股”模式创办科技型企业,与所在单位共享转化收益,这一行为将被明确认定为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同时,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依托现有国有资产管理公司或成果转化公司搭建持股平台,实现科技成果股权代持、托管运营的规范化运作,让科研人员从“旁观者”变为“受益者”,激发创新内生动力。
《行动方案》着力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需求精准对接,支持校企共建联合研发机制,围绕企业实际场景需求凝练科研课题。对国有企业转化科技成果成立的新公司,鼓励通过股权激励、分红激励等方式留住核心技术人才,筑牢人才支撑。在应用场景拓展上,自治区将每年遴选5-10个标杆应用场景,认定一批场景应用友好单位,为新技术、新产品提供“试错场”和“练兵地”。
要素激活筑生态,转化之路添“薪”柴。科技金融与载体建设双轮驱动,成为《行动方案》的鲜明特色。自治区将构建多层次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坚持“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导向,完善科创孵化与产业投融资机制。同时,推动高校、科研院所、国企盘活自有物业资源,共建孵化器、加速器、大学科技园及蒙科聚成果转化集聚区,打造“孵化-转化-产业化”全周期载体。
在构建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方面,《行动方案》鼓励有条件的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积极布局建设概念验证、中试平台基地,打造蒙科聚升级版,推进内蒙古科技大市场建设,培育技术转移机构、技术经纪(经理)人队伍,构建全链条服务体系。
《行动方案》的印发,将进一步整合资源、优化机制,多部门协同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从“单点突破”迈向“系统推进”,为自治区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科创动能。
(来源:自治区科技厅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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