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7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台州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对浙江温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旗下两家机构及多名相关责任人作出行政处罚,信息来源为浙江监管局。

具体来看,浙江温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贷款管理严重不审慎的违法违规行为,台州金融监管分局对其罚款45万元;相关责任人郑仪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5年,郭振宇被给予警告处罚。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及天台县支行存在多项违法违规行为,包括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未全面如实反映重组贷款数据、违规收费等。据此,台州金融监管分局对台州分行罚款235万元,对相关责任人陈钢波、陈姝、杨芳芳给予警告;对天台县支行罚款30万元,相关责任人陈红方被给予警告处罚。

此外,浙江天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未按规定承担贷款业务抵押登记费、员工与信贷客户存在非正常资金往来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台州金融监管分局罚款110万元,相关责任人谢俊、谢相银被给予警告处罚。经统计,此次3家涉事机构罚款金额合计达3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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