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
三亚交警查获
四起典型严重交通违法案件
现予以集中曝光警示
案例1
无证驾驶,驾驶人被拘5日
2026年1月14日晚,三亚交警在223国道竹落岭路南新二十二队公交车站路段开展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期间,一辆二轮摩托车驾驶人被查出涉嫌无证驾驶。经查,驾驶人伊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三亚交警依法对伊某处以1500元罚款,并处行政拘留5日。
案例2
无证驾驶非法改装,驾驶人被拘15日
2025年12月16日7时许,机动大队巡逻警力在吉阳区凤凰路执行早高峰交通秩序维护任务。一辆未按规定安装号牌的轿车,在凤凰路一中岗路口路段发出巨大轰鸣声,存在明显的“飙车炸街”扰民行为。巡逻人员立即行动,一路跟随,并在凤凰路中信岗路段成功将该车安全截停。 经查,驾驶人朱某存在无证驾驶、非法改装及“飙车炸街”等多项交通违法行为。三亚交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对朱某处以罚款2100元,并处行政拘留15日。
案例3
驾驶证吊销期间再次酒驾,严惩!
2025年12月10日凌晨4时,驾驶人胡某驾驶一辆小型轿车经过检查卡点时,被执勤交警拦下。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其血液酒精含量为49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进一步调查发现,胡某曾于2021年和2023年两次因醉驾被查处,驾驶证已被依法吊销。此次属于在驾驶证吊销期间,再次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三亚交警依法对胡某处以罚款3500元,并处行政拘留20日。
案例4
饮酒驾驶营运车,重罚!
2025年12月10日05时,当事人薛某驾驶一辆轻型封闭式货车行至卡点,被执勤民警拦下。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94mg/100ml,涉嫌醉驾。后经抽血鉴定,其血液中乙醇浓度为78mg/100ml,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进一步核查发现,薛某驾驶的车辆使用性质为货运,属于营运车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三亚交警依法对薛某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5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并处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三亚交警提醒:
道路不是法外之地,安全没有侥幸空间!请务必遵规守法,持证驾车,杜绝酒驾,拒绝非法改装与“炸街”扰民。交警部门将持续保持高压严管态势,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特别是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一律零容忍、严查处、重处罚。
来源:三亚警方
编辑:邢思佳
审核:向顺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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