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一家新西兰服装品牌,
特意强调该店没有中国制造
“Nothing made in China”,
你是否有感觉到冒犯?
最近新西兰广告标准局(ASA)
对此做出了裁定……
Drift Clothing是一家位于Mt Maunganui的高端成衣品牌。来源:品牌官网
初步裁定:
相关表述具有冒犯性
新西兰高端服装品牌Drift Clothing因其官方网站出现“Nothing made in China”(无中国制造)被投诉涉嫌歧视。之后,新西兰广告标准局(ASA)初裁认定这一行为“冒犯”。
但在上诉后,ASA申诉委员会推翻原裁定,认为该品牌官网使用的“Nothing Made in China”表述不构成违规,上诉获准,投诉不成立。
不过,该委员会仍有少数成员认为该广告“社会责任感不足”。
该案件源于一宗针对Drift Clothing官网广告的投诉。
投诉人认为,该品牌在官网页面中使用“Nothing Made in China”字样,并配以红色禁止符号覆盖“Made in China”字样,带有针对中国及中国人的歧视性或冒犯性含义,同时涉嫌误导消费者有关服装的生产来源。
Drift Clothing官网上引发投诉的广告。
2025年10月,ASA投诉委员会作出裁决,认定该广告不构成误导,但认为相关表述具有冒犯性,违反了新西兰《广告标准守则》中有关社会责任和冒犯性的规定,因此“部分成立”。
Drift Clothing随后就“冒犯性”认定提出上诉。
上诉后裁决:
不构成“严重冒犯”
ASA上诉委员会在全面审查原投诉、广告内容、广告主回应、投诉委员会裁决、上诉申请及相关先例后,重新作出裁定。
上诉委员会一致认为,广告中“Nothing Made in China”的表述不构成误导。
该委员会援引新西兰商业委员会(Commerce Commission)关于原产地标注的官方指引指出,对于服装产品,“制造地”是指布料被加工成成衣的地点。
根据广告主提供的资料,涉事服装的成衣制作环节并未在中国完成,因此该表述在法律意义上是准确的,并未违反《广告标准守则》中关于真实呈现的相关规定。
在是否违反社会责任和冒犯性条款的问题上,上诉委员会作出多数裁定,认为该广告未达到“严重或广泛冒犯”的门槛。
多数委员认为:
相关广告仅出现在品牌官网,传播范围有限;
“China”指向的是国家或制造体系,而非特定族群或个人;
广告整体语境强调品牌的伦理采购、质量标准和差异化定位,普通消费者更可能将该表述理解为品牌立场或商业策略,而非对某一群体的贬损。
基于上述因素,多数委员认为该广告不违反《广告标准守则》中有关社会责任及冒犯性的规定。
上诉委员会中也有少数委员持不同看法,认为红色禁止符号与“Made in China”的视觉呈现方式,可能会在部分消费者中引发敌意或负面联想,从而构成对国家或其人民的贬损。不过,该观点未获得多数支持。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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