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至2023年间,男子欧某以牟利为目的,在多地卖淫场所放置微型摄像头等设备进行偷拍,并制作淫秽视频9000余部。其中,研究生学历的武汉某规划研究院职工叶某协助剪辑了其中3000余部。二人分别获利5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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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红星新闻从裁判文书网获悉,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人民法院一审以制作、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欧某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叶某有期徒刑8年6个月。

公诉机关指控,欧某将偷拍的视频以每100部几十元至几百元不等的价格贩卖,获利58647元;叶某通过类似方式获利54136元。叶某犯罪后自动投案,被认定具有自首情节。

庭审中,欧某对指控无异议,其辩护人提出其系初犯、已退赃,并认为现行量刑标准过于陈旧,请求从轻处罚。叶某虽认罪但认为量刑过重,其辩护人则对涉案视频数量、获利金额的计算提出异议,并强调叶某系从犯、未面向未成年人传播,建议适用缓刑。

法院审理认为,二人制作、贩卖淫秽视频数量已达到“情节特别严重”标准,相关犯罪事实有微信记录、交易明细、证人证言及被告人供述等证据相互印证,足以认定。违法所得不扣除犯罪成本。鉴于二人均退出全部违法所得,且欧某具有坦白、认罪认罚情节,叶某具有自首情节,法院依法予以从轻、减轻处罚,最终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深圳新闻网、红星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