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周军律师.

如需帮助可关注,私信必复。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监察机关对法院、法院相关部门及法官的监督,是维护司法公正、规范司法行为的重要保障。实践中,被监察对象需严格遵守监察相关条例,若存在妨碍监察工作、违规处置涉案财物、拒不执行监察决定等行为,不仅会影响监察工作的正常推进,还将面临严肃的纪律处分。

那么,被监察的法官、部门或法院有上述行为的,监察委有权处分吗?

周军律师结合实务场景为您详细解读每类违规行为的认定要点:

一、六类违规行为:触碰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将处分

监察部门对被监察对象的处分,以“责令改正”为前置程序,若被监察对象拒不纠正违规行为,将启动纪律处分程序。六类核心违规行为具体解读如下:

1. 隐瞒事实真相,出具伪证或者隐匿、转移、篡改、毁灭证据的

此类行为是典型的妨碍监察调查的严重违规行为,直接影响监察工作的真实性和公正性。常见场景包括:在监察部门调查案件相关问题时,故意隐瞒案件关键事实;出具与实际情况不符的证明材料(伪证);将与监察事项相关的证据材料隐匿起来不提交,或擅自转移、篡改证据内容,甚至毁灭证据以逃避监督追责。

2. 故意拖延或者拒绝提供与监察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财务账目及其他有关材料和其他必要情况的

配合监察部门提供相关材料和情况,是被监察对象的法定义务。若无正当理由故意拖延提交,或直接拒绝提供与监察事项相关的文件、资料、财务账目等材料,以及拒不说明监察所需的必要情况,均构成违规。

3. 在调查期间变卖、转移涉嫌财物的

在监察部门开展调查工作期间,被监察对象若擅自处置涉嫌与违规行为相关的财物,可能导致监察调查失去关键线索或证据,因此被明确列为违规行为。

4. 拒绝就监察部门所提问题作出解释或者说明的

监察部门在调查过程中,有权就相关问题向被监察对象进行询问,要求其作出解释和说明。若被监察对象无正当理由拒绝回应,或对监察部门提出的问题拒不作出解释、说明,将影响监察工作的推进,构成违规。

5. 拒不执行纪律处分决定或者无正当理由拒不采纳监察建议的

纪律处分决定和监察建议是监察部门履行监督职责的重要成果,被监察对象需严格执行和采纳。若对已生效的纪律处分决定拒不执行,或无正当理由拒绝采纳监察部门提出的合理监察建议,均属于严重违反监察纪律的行为。

6. 有其他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情节严重的

这是兜底条款,涵盖上述五类情形之外的其他严重违反监察条例的行为。实践中,此类行为需满足“情节严重”的条件,比如多次违反监察条例、违规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力等。

周军律师提醒,若发现被监察的法院、部门或法官存在上述违规行为,可及时向监察部门举报,举报时需留存好相关证据线索(如违规行为的书面记录、沟通凭证等),清晰说明违规行为的具体情况,协助监察部门精准核查。若涉及相关监察纠纷,对违规行为的认定、处分程序的推进等问题存在疑问,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结合具体情况梳理应对思路,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普及法律常识,帮您维护权益。

点赞关注分享,让亲友都得到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