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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华东某大型汽配厂喷漆废气处理项目

项目背景

华东地区某大型汽车配件制造企业,主要生产汽车外饰件,包括保险杠、门把手等部件。厂区设有两条自动化喷漆生产线,采用水性漆和溶剂型漆混合使用工艺。随着环保要求日益严格,企业原有的简单活性炭吸附装置已无法满足排放标准,需要进行全面升级改造。

废气成分及来源

汽配厂喷漆废气主要来源于三个环节:喷漆室、流平室和烘干室。废气成分复杂,主要包括:

挥发性有机物(VOCs):苯系物(甲苯、二甲苯)、酯类(乙酸乙酯、乙酸丁酯)、酮类(丙酮、甲基乙基酮)

颗粒物:漆雾颗粒,粒径多在0.1-10μm之间

少量酸性气体:主要来自固化剂中的异氰酸酯分解产物

废气总排放量约为30000m³/h,VOCs浓度在200-350mg/m³之间波动,颗粒物浓度约80-120mg/m³。

处理工艺流程

针对该厂废气特点,设计采用"预处理+核心处理+深度净化"的组合工艺路线:

预处理阶段

干式过滤:采用三级过滤系统(G4+F7+F9)去除大颗粒漆雾

湿式洗涤:通过碱液喷淋塔中和酸性成分并进一步去除细小颗粒

核心处理阶段

沸石转轮浓缩:将大风量低浓度废气浓缩为小风量高浓度废气(浓缩比10:1)

RTO蓄热燃烧:处理浓缩后的高浓度废气,设计温度760℃,停留时间≥1s

深度净化阶段

活性炭吸附:作为安全保障措施,处理可能的排放波动

烟囱排放:30米高排气筒,安装在线监测系统

最终效果

项目运行后,经第三方检测机构连续72小时监测:

VOCs排放浓度稳定在18-25mg/m³,去除率>98%

颗粒物排放浓度<10mg/m³

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30mg/m³

各项指标均优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和当地特别排放限值要求。系统运行能耗较传统工艺降低约35%,沸石转轮使用寿命预计可达8-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