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个字,认出8个算能人,全认出来的更是高人——可要是把它们统统换成简化字,再写一墙,还能留得住这股“高人”气吗?于是话锋一转:简化字,真的写不出够格的书法作品吗?
有人认为一幅书法作品应该都是繁体字,不能繁简混用。我认为这没有理由,是认知上的偏见。
一幅书法作品要出好的效果,往往在繁简运用上需要经过认真思考。有的繁体字写出来非常好看,有的反之,这时候就要考虑简体字的运用。如果能达到美观协调,那就不要勉强用繁体了。一般情况下,正书通篇繁体而草书是灵活运用的。总之,使用以出效果为佳。
还有一个问题,我们今天的简化字,很多都是据历史上草书对繁体汉字简化而定型的中国文字。草书的简写在今天看来,为沉重的汉字框架演变为易写、易记做出了贡献。既然草书能使汉字简化,从这个意义讲,我们没有理由说它不能创作书法艺术作品。不论简体、繁体的使用、都是为艺术创作而服务的。
有过汉字创造书法艺术经验的人,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应该是肯定的。简体字当然可以书法创作,但最后能否成为艺术作品流传下去,智者见智,也不可步入书法“虚无主义”中去。但如果把草书中的一些“简单”笔画说成是简体字书法创作,未免牵强。汉字书法的艺术价值,不是认识汉字的人都能够明白的。但这并不否定汉字最初来自于劳动生活的需要。
书法艺术和汉字简化不简化关系不大,汉字的演变过程本身就是一个简化过程,从商朝的甲骨到周朝的金文,从春秋战国各国文字不同到秦始皇统一为小篆(书同文),从汉隶到后来的楷书行书,无不是简化的过程。所有演变(简化)的过程都是为了便于认识、便于书写,所以不必为汉字简化担忧,这是事物的发展律。只要汉字的基本特点不变(表意,方块),是不会丢掉我们的文化的。当然,其演变过程不能太快,不然会出现文化的断裂。
大家知道简化字就是古代草书符号,现代简化字的由来都是经过筛选而与古文字有着一脉相连的,当然也有个别字有失形义之不一致的问题,然而随着网络打字还是简化字带来了方便简洁快捷之优点,其繁者乃锁也。可知简化字的革新是意义很大。
说一说现代简化字是否能书写书法艺术作品。我的观念是能够写出,因为笔法特征,不是因为字的繁或简而有区别,只要合度合法,以及字体的结构符合审美习惯,都能显示出美的韵致和美的意境,关健是能否写出清秀或奔放笔意或气势。
因此简化字乃是符号,繁体字也乃是符号,仅仅是复杂简单之分。大家知道篆为繁,转为隶,后有隶变为章草后有今草,至今达及今草变来简化版现代汉字。书法艺术取决于美学原理与经典笔法之运用。(不是繁简之分而影响了书法艺术质量),若此方有造出美。才有意远韵雅之艺术。
毕竟传世作品都是繁体字,人们欣赏的时候习惯上会对比的,字体结构和笔画有了变化,水平又达不到古人,给人一种轻浮的感觉。说到笔画,笔画简化了,字未必有繁体字耐看。这也是个劣势。
所以书法最好用繁体字,对于学书法的人,这也不麻烦。对于欣赏书法的人,看的是字看的是线条,结构,章法,不是看内容,认识不认识也无所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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