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基本票价
温州轨道交通S线实行里程分段计价票制,起步价2元,可乘坐4公里(含4公里),4至28公里(含28公里)每1元可乘4公里,28至64公里(含64公里)每1元可乘6公里,64公里以上每1元可乘8公里。
二、
优惠政策
1.离休干部、现役军人、退役军人、残疾军人、因公致残人民警察、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浙江省累计献血量达到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标准或荣获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的献血者、重度残疾人、温州市户籍持证残疾人、消防救援人员等相关部门规定可免费乘车的,凭本人有效证件免费乘车。
2.7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凭本人有效证件免费乘车;60-70周岁(不含70周岁)老年人,凭本人有效证件享受票价的8折优惠。
3.成年乘客可免费携带身高不超过1.3米的儿童(不限人数)乘车;儿童身高超过1.3米的,应购买全票。
4.乘客持市民卡、交通联合卡乘车享受票价的9折优惠。
*注:温州市区(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洞头区,下同)196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且在政策执行期范围内年满65周岁老人乘坐轨道交通可享受5折优惠,市区1960年12月31日及之前出生的老人免费乘坐轨道交通,温州市区经民政部门认定的困难群众,持本人已开通优惠乘车功能的市民卡免费乘车。
三、
票种与支付方式
1.普通单程票:乘客可使用现金、指定APP、带“闪付”标识的银联IC卡(以下简称“银联卡”)或承载银联卡信息的移动设备在自动售票机购买。购票后,乘客持单程票进、出闸机。
2.福利单程票:适用于享受优惠政策的相关乘客,可在车站客服中心凭本人有效证件购买或领取。
3.纪念票:在有效期内使用,出站时车票不回收,由乘客保留收藏。纪念票不可充值,不记名,不办理挂失、退票手续。
4.计时票:在有效期内使用,不计次数、不计里程,无超时、超程、超时且超程情况,出站时车票不回收,计时票不可充值,不办理退票手续。
5.计次票:在有效期内限次数使用,不计里程,无超时、超程、超时且超程情况,出站时车票不回收,计次票不可充值,不记名,不办理挂失、退票手续。
6.市民卡过闸:市民卡由温州市民卡公司发行并激活轨道交通功能。乘客持市民卡直接刷卡进、出闸机。进闸时,卡内电子钱包可用余额须大于等于线网最低单程票价。
7.交通联合卡过闸:由全国各相关城市发行的符合交通部互联互通标准的交通卡,乘客持卡片直接刷卡进、出闸机。进闸时,卡内电子钱包可用余额须大于等于线网最低单程票价。
8.银联闪付过闸:乘客持银联卡或承载银联卡信息的移动设备直接进、出闸机。进闸时需冻结线网最高单程票价,出闸时扣除实际乘车费用后,剩余金额退回原账户。
9.二维码过闸:乘客使用温州轨道APP二维码、与温州轨道交通“互联互通”的轨道交通APP二维码及其他指定APP二维码直接进、出闸机。乘客进、出闸机时,须使用同一APP的二维码。
10.人脸识别过闸:乘客开通人脸支付功能后,使用本人人脸直接进、出闸机。
四、
车票使用规定
1.乘客须持有效车票进、出车站付费区,实行一人一票制,即乘客须使用同一张车票进、出闸机,一张车票不可多人同时使用。
2.单程票在发售当日、当站乘车有效,出闸时乘客须将单程票插入闸机,由闸机回收单程票。
3.符合优惠政策第1、2条的特惠人群可凭本人有效证件至车站客服中心购买或领取福利单程票,并办理登记手续。已开通优惠乘车功能的特惠人群可凭本人市民卡、人脸直接过闸。
4.使用与温州轨道交通“互联互通”的轨道交通APP二维码时,须遵循温州轨道交通票务相关规定。
五、
报销凭证索取规定
1.使用单程票需要报销凭证的乘客,可凭车票在出闸前至车站客服中心领取电子发票。
2.使用人脸识别过闸需要报销凭证的乘客,可在出闸后通过温州轨道APP领取电子发票。
3.使用二维码过闸需要报销凭证的乘客,可在出闸后通过所在APP领取电子发票。
4.无法通过所在APP领取电子发票的乘客及使用市民卡、交通联合卡、银联卡过闸需要报销凭证的乘客,可凭乘车记录在出闸后至车站客服中心领取电子发票。
5.使用纪念票、计时票、计次票的乘客,须在购买时领取报销凭证,乘车时车站不再提供报销凭证。
六、
车票事务处理规定
1.乘客每次乘车从进闸机到出闸机的有效时限为120分钟。乘客出现超时的情况,即出闸时超过120分钟,须至车站客服中心按出闸站的线网最高单程票价补交相应票款。
2.乘客出现超程的情况,即使用的车票不足以支付到达车站的实际票款时,须补交相应超程票款。
3.乘客乘车出现既超时又超程的情况,按超时乘车规定处理。
4.车票有进闸记录但乘客未进闸的,可在有进闸记录之时起20分钟内在本站客服中心免费办理更新,单程票更新后不能退票。超过20分钟未进闸的,单程票作废,并予以人工回收;除单程票以外的票种与支付方式须扣除或支付上次实际乘车票款或次数。使用银联IC卡、温州轨道APP二维码、与温州轨道交通“互联互通”的轨道交通APP二维码及其他指定APP二维码、人脸识别的乘客,若7日内未处理,将自动扣除进闸站线网最高单程票价。
5.单程票已被闸机回收或车票已有出闸记录,但乘客未出闸的,乘客可至车站客服中心进行处理。
6.乘客须持有效车票乘车,并妥善保管车票。若乘客由于遗失车票、人为损坏车票或无有效车票导致无法出闸时,须至车站客服中心按出闸站的线网最高单程票价补交相应票款。
7.乘客在同一个车站进、出闸,且未出现超时的情况下,单程票直接回收,使用市民卡、交通联合卡、银联卡、二维码、人脸识别须按线网最低单程票价扣除相应票款,使用计次票须扣除1次乘车次数。
七、
退票规定
1.单程票没有进闸记录且票内信息可以读取的,当日内可在购票车站免费办理退票。
2.因轨道交通运营原因导致乘客退票的,须在7日内到任意车站免费办理退票。
3.乘客进闸后需要取消乘车的,可在有进闸记录之时起10分钟内至进闸站客服中心办理退票,超过10分钟的不予受理。
来源:浙江幸福轨道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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