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至,年味渐浓
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非法运输储存隐患突出
为保障节日的安全与祥和
近期
福鼎公安重拳出击
连续捣毁4处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窝点
1月4日,治安管理大队联合山前派出所在山前街道、贯岭镇捣毁两处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窝点,查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770余箱,现场抓获涉案嫌疑人4名,查获运输车辆1部。
1月10日,治安管理大队联合应急管理局、贯岭派出所在贯岭镇捣毁一处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窝点,查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100余箱。
1月12日,治安管理大队联合桐城派出所在桐城街道捣毁一处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窝点,查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580余箱、运输车辆2部,现场抓获涉案嫌疑人2名。
目前,案件均在进一步办理中
法律链接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国家对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和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实行许可证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不得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
第三十六条规定: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警方提醒
年关将至,广大市民务必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合格烟花爆竹产品,自觉抵制非法存储、销售等违法行为,共同维护公共安全。如发现相关违法线索,请及时向应急管理、公安等部门举报。
福鼎公安将持续
保持高压监管态势
进一步加大对烟花爆竹
非法运输、储存、销售行为的
排查整治力度
织密安全防护网
福鼎市融媒体中心
来源:福鼎警讯
编辑:吴倩雯
审核:汪晶晶
监制:张新辉
总监制:王良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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