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历史顺序阐述不同时期对现代闽南区域的文献称呼:
先秦至六朝:泛称与统属
此时并无专门的“闽南”称呼。文献中多将包括闽南在内的整个福建地区泛称为“闽”、“七闽”或“闽越”。自秦汉设立郡县后,该区域长期隶属于会稽郡、建安郡、晋安郡等更大范围的行政区划之下,如晋代属“晋安郡”。
隋唐五代:行政格局奠定
这是闽南地区独立行政建置形成的关键时期。唐代先后设立了“泉州”(治所在今福州,后移至闽南)、“漳州”和“莆田县”等。唐代中后期,“泉州”的治所稳定在今泉州,与“漳州”并立,成为后世“闽南”的核心。此时的文献主要使用这两个州级名称。
宋元:鼎盛与精细化
宋代在“泉州”、“漳州”之上设“福建路”,但文献中最突出的仍是这两个州,尤其是“泉州”。元代改行省制,称“泉州路”、“漳州路”。此时期“泉州”之名因海上贸易的极盛而闻名于世,频繁出现在中外文献中。
明清:府县制稳定
行政建置稳定为“泉州府”和“漳州府”,下辖各县。这是古代文献中最标准、最常见的称呼。此外,明代后期“厦门”开始兴起,清代设“厦门厅”。“闽南”作为一个文化地理词汇,也开始在文人著述和方志中出现,但非正式行政区名。
近现代:概念整合与变迁
民国时期,废府设道、设行政督察区,有“厦门道”、“第四行政督察区”等名称。同时,随着现代地域观念形成,“闽南”一词的使用日益普遍,特指通行闽南语的泉州、漳州、厦门核心区,并常与“闽北”、“闽西”等对举。
总结而言,古代文献对现代闽南区域的称呼,在唐代以前多为更广大区域的泛称;唐以后直至清末,则以“泉州”、“漳州”(及其府、路建置)等具体政区名为主。“闽南”作为一个统称性的文化地理概念,是在明清以后逐渐明晰,并在近现代最终确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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