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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条斑马线

承载着行人过街的安心

也彰显着一座城市的温度

可总有些驾驶员心怀侥幸

把这条守护生命的标线

当成了比拼速度的“起跑线”

那些无视规则抢行的瞬间

都是在拿生命做赌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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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某驾驶闽E13***小型轿车行至华荣路康乐路口时未礼让,直面撞向正在横过斑马线的行人颜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厦门交警

持续严查严管、持续曝光

机动车“不礼让”违法行为

警醒各位驾驶人

闽D1E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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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枋湖南路枋湖东二路路口

处罚:罚款300元,驾驶证记三分

闽DDR5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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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江头西路吕厝路口

处罚:罚款300元,驾驶证记三分

闽DD65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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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江头西路吕厝路口

处罚:罚款300元,驾驶证记三分

闽DA0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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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东浦路建发花园路口

处罚:罚款300元,驾驶证记三分

闽DF82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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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育秀东路体育路口至仙岳路口段

处罚:罚款300元,驾驶证记三分

闽DBR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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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环岛路观音山进口路段

处罚:罚款300元,驾驶证记三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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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链接

《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第四十六条第八款规定:行经无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人行横道,遇行人正在通过时未停车让行的,处以三百元罚款。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七款规定: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一次记3分。

机动车行至斑马线时

如何正确礼让行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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斑马线前无小事

一让一停见文明

广大驾驶人

当恪守文明驾驶准则

切莫心存侥幸、抢道先行!

▌集美区融媒体中心出品

▌来源:厦门交警

▌编辑:林凯丽 责编:欧阳端凤

▌编审:郑宝珠 终审:包磊

▌天下集美整理,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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