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将乐2026-01-17 14:00:55
文明城市,交通先行
文明交通是城市文明的直观窗口
更是群众出行安全的关键保障
将乐公安交警持续开展
不文明交通违法
整治与曝光
望广大交通参与者
引以为戒!
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曝光台
车辆违停
【违法地点】:虹桥路路段
【违法车辆】:闽GDB3888
【违法地点】:虹桥路路段
【违法车辆】:闽G9853Z
【违法地点】:府前东路路段
【违法车辆】:闽GPV850
【违法地点】:滨河北路路段
【违法车辆】:闽G2J708
【违法地点】:滨河北路路段
【违法车辆】:闽G1633P
【违法地点】:滨河南路路段
【违法车辆】:闽GJV522
【违法地点】:玉华大道路段
【违法车辆】:闽GEJ062
【违法地点】:三华南路路段
【违法车辆】:闽GKA622
不戴安全头盔未成年人违规骑行
【违法地点】:金华大桥水南桥头路段
【违法车辆】:三明将乐D6702
【违法行为】:骑乘电动自行车未戴头盔
【违法地点】:金华大桥水南桥头路段
【违法车辆】:三明将乐GU316
【违法行为】:骑乘电动自行车未戴头盔
【违法车辆】:闽G09L97
【违法行为】:未成年人违规驾驶电动车
【违法车辆】:闽G75H89
【违法行为】:未成年人违规驾驶电动车
安全提醒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18周岁以上方可申领摩托车驾驶证,拿到驾照后才可以骑摩托车。
来源:将乐公安
编辑:郑俊吉 初审:张引弦
复审:林超群 终审 :董观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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