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东城法院审结一起黄昏恋房产过户纠纷案:60多岁的周阿姨与钱大爷曾是同事,2021年重逢后发展为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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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阿姨名下房屋被其大哥一家占用,为腾房作为婚后婚房,两人商定以买卖形式将房屋过户给钱大爷,合同约定价款150万元,但钱大爷未支付房款,仅承担了6万余元过户税费及土地出让金。

房子过户后,钱大爷住进房子,两人多次就房屋的权属问题进行沟通。钱大爷多次表示,虽然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但内心一直认为房子归属于周阿姨,可以再过户给周阿姨。周阿姨也多次向钱大爷表明,房子已经给了钱大爷,不会再变更。因此,房子继续登记在钱大爷名下。

之后两人因生活琐事产生矛盾,感情破裂无结婚可能,周阿姨要求返还房屋遭拒,遂诉至法院,主张买卖合同无效并要求过户回自己名下。

法院审理认为,双方无买卖房屋的真实意思和交易,买卖合同属通谋虚伪表示应认定无效。案涉房屋实际是为婚后共同生活而转移登记,参照《婚姻家庭编解释(二)》相关规定,结合双方恋爱未成婚、周阿姨无重大过错、钱大爷已实际居住等情况,支持周阿姨的诉求。最终法院判决买卖合同无效,钱大爷配合办理房屋过户并腾退,周阿姨向其支付6万余元补偿。判决生效后,双方均未上诉并已自动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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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陕视新闻、人民法院报

(来源:陕视新闻、人民法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