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年时间对女儿实施侵犯348次,却在预定的2026年1月14日庭审前于住所内身亡,台北市捷运警队一郑姓主管大约自知罪责难逃,也无脸面站上被告席,与其接受法律和世人的审判,不如一了百了,即便身后洪水滔天,那也与己无关,更不需要面对世人,万一演技差了同样令人诟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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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郑姓男子系台北市捷运警队的一名主管,长期担任某分队的分队长,案发前的表现可谓极其优秀,连续五年考核优等,曾获治安奖。可惜郑某背后一面曝光后令人震惊,检方指控其性侵女儿348次,时间长达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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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某在其女儿7岁时年便开始实施了该恶行,利用调整值班时间,使用警队宿舍等方式,每周对受害者实施至少一次侵犯,直到7年后案发,当地检方经过调查,揭开的内幕令人震惊,7年时间内共实施了该恶行高达348次,更是用多重证据坐实了郑某的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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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发现郑某的行车记录和通话记录与回家的时间和侵害时间高度一致,同时根据受害者指证的遭受性侵的位置,在卧室角落和床垫缝隙发现了郑某的DNA,其女儿同时指证郑某借酒施暴,并持续威胁她要求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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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遭受了7年的侵犯后,郑某女儿最终在亲友的陪同下报案,案发后台北警察局及捷运警队将其职务调整为非主管,随着调查的深入,随即报请给予了停职,其同事称此人疑似“后台硬”,案发后两周才撤职,被认为存在包庇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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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方认为郑某严重违反人伦,对被害人身心造成难以磨灭的严重创伤,因此提起公诉请求法院处以重刑,原定于2026年1月14日庭审,却不料郑某却在庭审三天前的1月11日于住所内身亡,经初步勘察,排除他杀嫌疑,当然最终会给出自杀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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忆往昔曾经诸多荣耀加身,看今日即将面临庭审,郑某大约还是无法面对走上被告席的现实,只是不知在自我了断之时,到底是怪运气不佳,女儿为何报案,还是心生愧疚,坦然以死赎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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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警队主管做出此等恶事,案发后没有采取强制措施,却任由其在住所内实现了对“自我的审判”,警队甚至还表示对郑某的轻生“深感遗憾”,不应该纷纷表态与其切割,众口一词支持对他严惩才是应有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