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4日下午,一场突如其来的意外,彻底打碎了一个普通家庭的平静。当天14点47分,闫先生骑着电动车经过北京市朝阳区落田洼路时,路边围墙内突然倒下一棵大树,正好砸中了他。路过的人见状赶紧拨打了120,急救记录显示,14点57分救护车赶到现场,但此时闫先生已经没了生命体征。

后续的司法鉴定结果显示,闫先生符合颅脑损伤死亡的特征,而夺走他生命的,正是这棵突然倾倒的大树,致命的撞击点刚好在头部。闫先生的儿子小闫提起这件事时,语气里满是悲痛:“这事儿对别人来说可能只是个奇闻怪事,但对我们家来说,从树倒下来的那一刻起,一切就都变了。”55岁的闫先生,是这个家的顶梁柱,他的突然离世,让整个家庭陷入了崩溃。

悲痛过后,小闫最先想弄明白的问题是:这棵树到底归谁管?他仔细查看后发现,倒下的树并不在道路主干道上,而是长在一堵围墙里面。要追究责任,首先得确定围墙内的土地归哪个主体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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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闫先找到了一家房地产公司,可对方态度十分坚决,明确表示这棵树不归他们管。之后他又陆续找到了另外两家公司——一家机械厂和一家投资公司。多方沟通无果后,小闫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权,把这三家公司一起告上了法院,要求三被告共同支付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费用,共计225万多元。

庭审现场,三家被告公司都明确拒绝承担赔偿责任。其中被告投资公司更是直接表态,他们和围墙圈起来的这块土地没有任何关联,不该被卷入这场纠纷。不过当天法院并没有当庭作出判决,案件还需要进一步审理。

头条号作者“梅姐说法”针对这起案件进行了专业分析,给出了关键的律师观点:涉案公司无法完全免除责任。

三家被告公司提出了自己的抗辩理由:案发当天的天气预报已经提前告知有七八级大风,这种级别的阵风完全有可能导致树木折断,属于天气原因造成的损害,不该由他们承担责任。除此之外,他们还认为,树木从折断到倒下有一两秒的时间,闫先生没有尽到充分的注意义务;更关键的是,事发时闫先生骑电动车没有佩戴头盔,这个行为和最终的损害结果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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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些抗辩,小闫并不认同。他反驳说,当天的七八级阵风对应的是蓝色预警,按照相关标准,这个级别的风力根本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不可抗力,不能以此为由免除三家公司的管理责任。而且他还发现,案发当时附近有不少树木,唯独这一棵发生了折断,这也能说明,风力并不是导致悲剧发生的最根本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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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结合法律条文进一步分析,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的规定: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也就是说,即便当天确实有阵风影响,也不能完全免除涉案地块实际负责人的管理责任。闫先生未戴头盔的行为,即便被认定为存在过错,也只能适当减轻侵权方的赔偿责任,绝对不能成为对方完全免责的理由。

目前,因为涉案地块的实际责任方还没有最终确认,这起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