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新规核心内容: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直播电商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将于2026年3月20日正式施行,明确划定了13类直播间禁售食品,并细化10项直播行为禁令,为直播电商销售食品划定“红线”。
一、13类禁售食品清单
新规针对消费者反映强烈的食品安全问题,明确禁止直播销售以下食品:
用非食品原料生产或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
(如工业酒精勾兑酒、非法添加药物成分的保健品)致病性微生物、重金属超标食品
(如菌落总数超标的熟食、镉超标的大米)过期、腐败变质、霉变生虫食品
(如发霉坚果、过期肉制品)病死毒死或检疫不合格的畜禽水产肉类及其制品
(如未经检验的私宰肉、死因不明的鱼类)无标签预包装食品
(如“三无”零食、未标注生产日期的速食产品)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如河豚鱼干、未经许可的野生动物制品)
监管意义:直接回应消费者对食品安全底线的关切,从源头杜绝高风险食品流入直播间,保障公众健康。
二、10项直播行为禁令
新规针对直播电商的传播特点,细化10项行为规范,重点打击虚假宣传和误导消费:
禁止技术手段造假
(如用滤镜美化变质食品外观)禁止暗示疾病治疗功能
(如宣称普通食品能“降血糖”“抗癌”)禁止混淆食品类别
(如将保健食品冒充药品、普通饮料宣传为“特医食品”)禁止虚假宣传信息
(如虚构产地、成分、功效,或使用“最佳”“唯一”等绝对化用语)禁止伪造检验报告
(如发布未依法认定的机构出具的检测数据)禁止与检验机构联合推荐
(如与实验室合作背书不合格产品)强制提示关键信息
(如过敏原、适用人群等需显著标注)
典型案例:某主播曾将普通糖果宣传为“减肥神药”,暗示能“月瘦20斤”,属典型违规行为。
三、全链条监管与责任追溯
新规构建“平台-主播-供应商”三方责任体系:
平台责任
建立全链条审核机制,核验直播间运营者资质、食品经营许可信息,每6个月更新档案。
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通过智能监测、实时巡查识别风险。
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专员,每月召开调度会解决隐患。
主播责任
食品生产经营者开设直播间需公示许可信息、查验供货资质。
纯带货主播需建立严格选品制度,留存供货方资质和食品合格证明。
处罚措施
平台未履行审核义务的,依《食品安全法》处罚。
主播违规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情节严重的,处1万至10万元罚款。
平台可对违规主体采取限流、关号、列入黑名单等措施。
四、消费者权益保护升级
维权便捷化
平台需在直播页面显著位置设置投诉按键,接到举报后第一时间处理并反馈结果。
举证科学化
将直播食品纳入年度抽检计划,技术监测记录可作为行政处罚电子证据。
赔偿优先化
消费者因直播食品受损的,可向主播、平台或生产者任一方索赔,后续由责任方追偿。
五、行业影响与过渡期安排
合规成本增加
直播电商平台需在2026年3月20日前完成制度完善、技术升级和人员培训。
供应商需重新梳理资质文件,确保符合公示要求。
市场洗牌加速
小型主播和供应商可能因资质门槛退出市场,行业集中度提升。
消费者将更倾向选择公示信息完整、选品严格的直播间。
过渡期支持
市场监管部门将提供政策咨询、排查摸底服务,帮助经营者自查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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