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冬季不利气象条件和污染传输叠加影响,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1月8日0时,南充市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点击看全文)1月13日0时升级为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点击看全文)要求相关单位严格落实应急减排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污染物排放、减轻污染影响,保障公众健康。
1月11日,南充市顺庆生态环境局在日常巡查中发现,顺庆区某项目工地内1台排放标准为国Ⅰ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正在进行施工作业。未落实《南充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域的通告》(南府规〔2025〕4号)所划定的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内,不得使用未达到《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20891-2014)中第三阶段(国Ⅲ)排放标准的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该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人王某的行为违反了《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城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划定并公布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的规定。
1月12日,南充市顺庆生态环境局根据《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对该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人王某立案调查,并将该项目涉嫌未落实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响应措施违规从事土石方作业移交相关部门查处。
◆供稿:顺庆生态环境局
转载于 生态南充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