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海事

预报预警信息

综合中央气象台及各地大风预报预警信息:黄海大部海域、东海北部海域:18日,风力5~6级、阵风7级;19日,将增强至6~7级、阵风8级。20日起继续增强至7-8级、阵风9-10级。风向偏北到东北。东海南部海域:18日,风力5~6级、阵风7级;19日,将显著增强至7~8级、阵风9级。20日起,继续增强至7-8级、阵风9-10级。风向偏北到东北。台湾海峡:18日,风力6~7级、阵风8级;19日,将继续增强至8-9级、阵风10级。部分水域20日起,继续增强至9级、阵风10-11级。风向偏北到东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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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海上人命安全,上海海事局浙江海事局福建海事局江苏海事局联合发布海上寒潮大风预警提示:

船舶公司要根据船舶类型、结构、船龄、技术状况等要素和载运货物情况,组织船岸综合评估船舶防抗能力,及时启动防范寒潮大风应急预案,合理调整船舶航次计划、进出港计划和施工作业计划,并指导实施。

港口码头作业单位要合理安排船舶靠离泊计划,组织在港船舶加固缆绳等措施,并及时调整缆绳,保持受力均衡;集装箱码头和船舶应协同加强集装箱绑扎系固工作,避免发生集装箱落水情况。

各船舶要及时通过VHF、气象传真、互联网、“海事通”APP等渠道获取最新气象海况信息,并根据计划航线天气海况情况及时制定船舶航次计划和避风措施。严格遵守属地海事管理机构禁限航规定,严格执行气象限制条件,坚决避免冒险航行

涉客船舶应落实禁限航要求,提前采取停航措施。 中小型船舶应选择遮蔽条件好的水域锚泊避风,或者驶离影响区域。载运大件、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卷钢等对稳性影响较大货物船舶应提前加固绑扎减少自由液面影响、检查货舱风雨密情况。施工作业船舶、无动力船舶应尽早前往选定水域抛锚或者泊位停靠,必要时安排拖轮守护。科考船、院校实习船、试航船等在船人数较多的船舶应结合实际,及早研判是否暂停科考、试航等活动,做好非必要人员撤离准备。

船舶要结合自身特点、水深和底质、避风条件、船舶密度等要素,选择合适锚地或者水域锚泊。锚泊期间要加强锚泊值班,保持规定频道守听,勤测锚位,密切注意本船及周边船舶动态,一旦发现走锚或发现他船走锚时,及时按照预案采取应急措施。

来源:上海海事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