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南京一名女子用假币买红薯时被75岁摊主滕大爷识破。在被大爷和其女儿控制扭送派出所的过程中,该女子面部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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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她不仅因使用假币被行政拘留7天,反而倒打一耙,将老人和其女儿告上法庭,索要168253.06元巨额赔偿。

近日,南京法院公布这起典型案件,最终判决大快人心:法院认定老人及其女儿的行为属于正当自助行为,直接驳回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更暖心的是,老人的女儿说:“收到判决书那天正好是我爸生日,这是给他最好的礼物!”老人此前一直因这件事耿耿于怀,如今终于可以安心了。

这一判决不仅守住了法律底线,更狠狠打击了“恶人先告状”的歪风邪气,让正义不会迟到。(完)

来源:现代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