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金色阳光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和平三好门诊部,因任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被沈阳市和平区卫生健康局罚款3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辽宁金色阳光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和平三好门诊部,因任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违反《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被沈阳市和平区卫生健康局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2025年版)》第190条第(3)项,处以罚款3万元。

企查查平台信息显示,辽宁金色阳光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和平三好门诊部成立于2017年3月,企业注册地址位于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95号1门,对应“沈阳阳光体检和平店”。

来源:信网记者、沈阳百姓一家亲